
香港九龙城工商业联会永远名誉会长 萧楚基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区政府有责任于本地实施相关法律。考虑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及实际情况,特区政府于本月11日将《国歌条例草案》刊宪,稍后便会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条例草案》中指出,教育局应发出指示,在本地学校推行国歌教育。相信本地学校的教师拥有多年的国歌教育经验,并凭藉其专业判断,定能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校情的校本课程,一如既往地推行国歌教育。
《条例草案》第9条指出:「教育局局长须就国歌纳入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发出指示,(a)使学生学习唱国歌;及(b)以教育学生──(i)国歌的历史及精神;(ii)奏唱国歌的礼仪。」条文中包含的中小学,包括全港的中学、小学、国际学校及特殊学校。其实作为国民的一分子,认识及尊重国歌实乃应有之义,这不单止在内地,甚至很多国家均是如此,绝非什幺天方夜谭。而推行国歌教育,向学生提供正确的国歌知识,让学生真正了解国歌,更是本地教育界应尽之责。
当然,人们面对新事物时常会有所担忧。有人担心有学生少不更事,在奏国歌时做出一些不庄重的行为,会否动辄受到校方处分?有人担心特殊学校和国际学校的学生能否準确吸收国歌的内容?甚至有反对派议员及团体高调地向外界宣称,担心《条例草案》是用政治手段扼杀言论自由云云。然而,上述的担忧均是源于对本地教育实况的不了解,笔者将试以三个角度进行剖析,以解一众疑虑。
国歌教育非新事物
首先,在推行国歌教育时,应相信本地教师团队的专业判断。对于外界担心学校会否动辄处分奏国歌时表现不庄重的学生,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早前回应传媒时已解释得十分清晰。他强调学校的教师能够以其专业的判断,选择以引导、教导或处罚的方式去处理不同的个案,这与教师的日常教育工作无异。学校是教育的场所,目的当然是要教好学生。然而要教好学生,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特质及不同场景而有所调整,并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方能符合因材施教及「照顾学习差异」的教育原则,怎可能「一刀切」地规定应否用处罚的方式对待学生呢?
第二,本地学校一直以来均推行国歌教育,并非什幺新事物。将与培养国民意识有关的政策诋毁成政治打压的工具,已是反对派议员或团体的常用政治伎俩。他们尝试将《条例草案》塑造成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新一轮政治干预,试图胁持民意,迫使政府就範。然而,杨润雄局长其实已多次强调,现时本地学校均有教授学生唱国歌及认识国歌的历史,且在不少场合中也会升国旗及唱国歌。再者,目前的中小学课程(如常识科和音乐科)和德育及公民教育的课程文件中,也有关于国歌的教学内容及指引。由此可见,推行国歌教育绝非什幺新鲜事,又怎可能是新一轮的政治干预呢?
应信任学校和教师
第三,推行国歌教育,本地学校的确责无旁贷。身为国民,无论是在香港的内地学生、香港人,抑或是香港学生,都应该要学识国歌,同时亦要知道国歌的背景和所表达的内容,继而尊重国歌。正所谓「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条例草案》的目的绝对不是在人们干犯法例后予以惩罚,而是希望人们对国歌有真正的了解及尊重,因此推行国歌教育,绝对是《条例草案》的根本。对于有人质疑国际学校及特殊学校的学生能否吸收国歌的涵义,早前杨润雄局长亦已表明有关学校可就各自的校本情况及专业判断,以制订适合自己学生的教学内容。
总括而言,对于《条例草案》中指出学校需要推行国歌教育,我们应该信任本地学校的管理层及教师的专业判断,毕竟他们才是站于教育的最前线,每天接触莘莘学子,因此只有他们最明白学生的需要。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老师,均会影响教学的内容。因此在推行国歌教育时,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课程指引,再设计他们认为最合适的校本教学模式及框架,便可真正令学生认识国歌,为培养学生的国民意识打好坚实的基础。


下一篇::创意创新拓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