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国歌条例草案》进行首读,正式展开香港本地立法工作。图为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于立法会宣读有关法案。
政府就《国歌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民阵」及反对派议员却在立法会外示威反对立法,又有「香港众志」黄之锋等强闯政府总部东翼前地示威,并与现场保安发生冲突。
民意支持尊重国歌
作为香港建制一环的立法会议员竟带头反对《国歌法》立法,这在全世界都极为罕见,就如美国的国会议员、英国的国会议员儘管政见立场不同,都不可能反对立法捍卫国歌,这不但是国歌本身的问题,更是政治认同和政治效忠的问题。香港反对派对于《国歌法》的无理抗拒,不但无理,更是对「一国」的不尊重。
毛孟静指尊重发自内心不能强迫,这说得没错,就如无人可以强迫毛孟静效忠哪一国,但不能强迫人尊重国歌是一回事,不容国歌被侮辱却是另一回事。虽然尊重国歌天经地义,但不能排除确实有一小撮人,不断通过侮辱国歌来表达其政治诉求,这是不能容许的。《国歌法》目的不是要强迫人爱国,但至少是不容许他人污衊国歌,毛孟静所谓尊重是发自内心的说法是故意模糊焦点。《国歌法》立法就是要捍卫国歌,因为国歌是国家的象徵,国歌不容冒犯,就等如国家不容冒犯,否则就必须承担刑责,道理是十分清晰的。
现在反对派反国歌的理据根本言不成理,一些反对派人士提出所谓误堕法网问题,但在政府提交的草案已经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行为必须有「意图」才能入罪,即是要证明有关人士是有「意图」侮辱国歌,所谓误堕法网的问题已不存在。然而,反对派至今仍然纠缠不休,令人质疑其反《国歌法》根本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要反对国家,抗拒「一国」,这才是事件的重心。
当然,反对派自然不会承认,否则他们随时失去继续参选的资格,但同时,反对派儘管没有停止攻击、抹黑《国歌法》,但在社会上却掀不起波澜,市民根本没有任何反响。不少反对派人士都承认,目前看到市民对《国歌法》立法反应冷淡,「泛不起涟漪」,纵使网上有一定声音,但落区接触街坊时却未见反弹,要唤起公众关注有一定难度。原因其实很简单,一方面市民认同《国歌法》的原则和方向,认同香港应立法捍卫国歌尊严;另一方面,更说明广大市民都不会去侮辱国歌,不会公然挑战法律,在现时草案之下,一般市民根本不会担心所谓刑责问题。反对派不断炒作、夸大所谓易堕法网,不但引不起市民的关注,反而进一步暴露他们心中有鬼,得不到民意支持。
反对派挑起事端惹反感
至于反对派担心立法会宣誓时奏播国歌,可能引发DQ事件,更是杞人忧天。如果反对派正经宣誓,谁人可以DQ?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日前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后向传媒表示,法官宣誓仪式非常重要,奏唱国歌是应该的。马道立认为大家都应尊重国歌,亦相信奏唱国歌不会影响法治。法官宣誓尚且要播国歌,立法会议员宣誓岂能例外?在一些重要场合奏播国歌自然也是理所当然。
目前民意已经很清楚,市民对反对派挑起事端反应冷淡,正说明民意不希望见到反对派继续阻碍立法,继续挑战「一国两制」底线。反对派如果一意孤行,反对《国歌法》立法,必定遭到民意抵制。至于「香港众志」之流竟然在法庭早前宣判有关强闯政府一案后,再次非法强闯政总,这是对法庭的藐视,也是对香港法治的挑战,不但引起民意反感,执法部门更应依法追究,以彰显法治。
何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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