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朱家健
过去一星期,法院分别就「旺角暴乱案」和「梁游冲击立法会案」作出了判决,案中多名参与暴动或暴力冲击者被判囚,罪有应得,大快人心。治乱世,用重典,要捍卫香港法治和现有核心价值,必须对暴力事件零容忍,不能姑息。案件中,被告肆意违法并使用暴力,破坏社会原有的秩序和安宁,破坏法治,依法判以监禁符合社会大众期望。
回想旺角暴乱,满地砖头,满街被焚烧的杂物,路边的指示牌等公物被肆意破坏,警车被涂鸦,多名警员头破血流 很难想像此等暴力事件是发生在太平盛世的香港。暴徒视香港法治如无物,挑衅警权,疯狂犯罪如陷入无政府状态,使香港的法治秩序崩毁,如果不依法严惩,日后,他们将误以为破坏社会是零成本,或会照办煮碗,为香港增添不稳定因素。
「违法佔领」虽于3年前以溃败落幕,但对社会秩序已造成破窗效应。是次法院判决对违法和暴力是当头棒喝,激浊扬清,带出须时刻守法的信息。可是,仍有人在兴风作浪,美化暴力,歌颂罪行,甚至把暴力抗争者形容为「义士」或「英雄」,或扭曲事件指暴力违法案件涉政治迫害,这都是自欺欺人,意图继续蒙蔽和麻醉年轻人,实是居心叵测。
把暴乱分子绳之以法,是迟来的公义,彰显法治精神。法院的判决具阻吓性,杀一儆百,希望违法暴力案件日后绝。律政司也应果断审视「违法佔领」对香港的损害,依法追究发起者一干人等,给香港市民一个交代,还香港安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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