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解决强积金对沖问题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6月11日

尽快解决强积金对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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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骏

特区政府面对三个涉及阶级矛盾的问题 取消强积金对沖,土地开发,最低工资水平调整。

让我们以时间为序,来梳理最近动态 5月7日,以「香港各界商会联席会议」名义、自称代表香港各行业和中小企业的114个商会,在各报刊登声明,反对特区政府关于取消强积金对沖初步方案,表示僱主愿意在现有强积金安排上增加供款20%,其余由政府「包底」,以增加僱员保障。该声明立即遭劳顾会劳方代表、工联会邓家彪和劳联周小松批评。

舆论应当持平

5月7日,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主席黄远辉发表首篇网誌,回应社会上关于政府应动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发展商的农地,以代替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的意见,他称:私有财产权是《基本法》的保障权利,动用条例可能引起法律诉讼;在没有增加土地供应前,先开始讨论分配问题,是本末倒置。5月13日,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网誌发表文章,回应劳工界关于最低工资实施7年一直未能追上通胀的批评,同时,呼吁劳工界积极参与新一轮最低工资水平的谘询。

土地开发最终方案,可以迴避粉岭高尔夫球场和公私合作发展新界农地这两个选项。亦即是说,笔者假定土地开发可以避免激化阶级矛盾。但最低工资水平如何调升,和强积金对沖如何取消,都直接关乎劳资矛盾。两个问题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没有双赢结果,总地看,都是僱主增加负担而僱员得益。因此,僱员要求更多而僱主努力压低是正常现象。区别在于,最低工资制度已实施7年,过一段时间至少按通胀率上调最低工资水平是应有之义。香港中小企为之而增加了负担,而且,是不断地增加负担。在这样的背景下,取消强积金对沖,即使政府推出的方案予以分阶段处理,中小企仍然发怵。对此,社会各界应予体谅。

另一方面,主要在中小企打工的僱员,不能不受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也不能再受强积金对沖损害;前者体现在最低工资水平必须不断调升上;后者亟须早日取消,让有关僱员得以提高退休保障。对此,社会各界必须体恤。所谓社会各界应予体谅或体恤,是指舆论应当持平。劳工界和商界各自发表情绪激动的言论可以理解,但是,媒体报道和评论应当尽可能客观。

政府有责协调承担

最低工资水平调升势在必行,劳资双方争的是数额。政府有责任协调。政府协调解决最低工资水平调升数额,应当与推动尽快取消强积金对沖相结合。突破口便是尽快同商界达成一个共识方案,其要点是政府明显增加财政承担。

站在僱主立场,如果政府增加财政承担使他们对取消强积金对沖消除忧虑,那幺,在调升最低工资水平的数额上,他们就容易妥协。站在僱员立场,如果取消强积金对沖的时间提前,那幺,他们对调升最低工资水平的数额也容易妥协。亟须取消强积金对沖的,和希望调升最低工资水平的数额尽可能多一点的,其中有些人是相重叠的,即使不相重叠的,都属于香港社会弱势群体,是香港打工一族中的地位低下者,政府应当更多地关爱他们。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其网誌文章中承认,即使7年来最低工资增幅稍为超越通胀,但他明白通胀对不同基层市民的影响和感觉不同,例如,租住私楼的基层市民受加租影响较大,基层市民对食物价格升幅的感觉也较强烈。相信罗局长一定也明白,即使早日取消了强积金对沖,香港的大多数僱员是无法靠强积金维持体面的退休生活的。

透过最低工资水平增幅之争和取消强积金对沖之争,不仅看到香港绝大多数企业是中小企这一结构性缺陷,而且看到政府需要加大力度改善民生。香港的民生问题和经济转型问题,都到了必须下大决心尽快解决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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