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反对派在立法会利用议事规则的漏洞进行「拉布」,阻挠审议工作。近日反对派的「拉布」手段更加疯狂,为了阻挠「一地两检」议案辩论,他们竟然在立法会提出动议,要将一条未经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法案直接交付二读和三读,完全罔顾审议法案的正常程序和严谨要求。他们更提出动议,要求新闻界和公众人士离场。为了「拉布」,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如果不再有效加以阻止,立法会运作将进一步崩坏,香港社会经济和民生受到的损失将无法弥补,最后付出代价的是所有市民。
提交系列修改建议
我们和其他建制派议员近日向立法会提交了一系列修改议事规则的建议。这些建议重点有三个。首先,我们建议将负责逐条审议法案的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定为20人,以减少有意「拉布」者不断点算法定人数的机会。这个修订并无改变基本法规定的立法会大会的法定人数要求。我们也建议赋权立法会主席在立法会大会因为法定人数不足而休会时,可另择时间召开会议,以处理未完的事务。
其次,我们建议对一些程序议案设下规範,包括如全体委员会主席认为动议休会是滥用程序,可不批准动议,或直接将动议交付表决;在表决大量修订时,议员可动议缩短点名表决的时间,但有关动议不可辩论,直接交付表决。在法案二读的时候,两项有关交付委员会的程序动议必须获得主席许可,才能提出。另外,若动议要求新闻界及公众离场,也必须获得主席许可。
最后,我们建议议员提出呈请书后,需要全体议员的半数支持,才能将呈请书交付内务委员会处理。目前立法会有70名议员,20人提出,就可以决定动用议会的资源,成立专责委员会,有关程序容易被滥用,故我们建议提高要求。修改规定之后,议员照样可以提呈请书,只不过是否成立专责委员会,由内会决定。
反对派不择手段
大致而言,这些修订以符合基本法、平衡议会运作需要、减少程序滥用为原则,做法审慎合理。相比之下,反对派也煞有介事地提出他们的修订建议,但他们的建议完全是为了霸占议会时间,阻挠我们的修订。他们甚至提出一些明显违反基本法的建议,例如规定立法会主席须由地区直选议员担任。根据基本法,任何议员,无论是功能还是直选,都有权当选立法会主席。反对派的修订再次显示他们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本性。
民建联一直提出要修改议事规则,防止「拉布」和其他滥用规程的行为。这是我们的政纲,也是选民对我们的要求。当然,反对派「拉布」、滥用规程的手法层出不穷,我们不会幻想可以轻易杜绝,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将争取任何机会,尽最大努力改善议事规则,让立法会的运作能够符合市民期望,为市民服务。立法会议员 陈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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