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商专联会会长
杨志强
多间大学分别出现「港独」及奚落死难者的横额及标语,扰攘近半月,本来立场软硬不一的十家大学的校长终于发表联合声明,声明字数不多,核心只有两句话「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有自由就有责任」、「不支持『港独』,并认为这是违反基本法」。声明关键的表态已经具备,值得肯定。
如果这份声明来得再早一点,校园「港独」风波或许不会愈演愈烈。现在声明终于向大学生和向全社会发出清晰资讯:对校园「港独」言行,大学没有妥协的余地。十大校长终于肯出来清楚表态,中学校长也应该发声,向全港学生清楚说明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绝不容许校园「港独」氾滥。
十大校长表达反对「港独」的明确态度,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和主流民意期望,有利学生明是非、辨黑白,是对学生和香港负责任。香港社会各界希望并支持大学管理层言出必行,尽快将校园遏「独」付诸行动,让学生在合法合规的环境中,充分享受言论、学术研究的自由,还大学专注教学科研、理性讨论的良好气氛。
勿再混淆视听
昨特首林郑强调,「港独」无讨论空间。此前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回应十间大学校长联合声明时重申,「港独」绝对违反基本法,希望社会放下争论,无谓不必要地造成分化及对立。不过,教联会及教协都认为,在校园的学术层面讨论「港独」没有问题。
香港是尊重言论自由的地方,《国际人权公约》的所有条文早已收纳于《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成为香港法律一部分。但条例下第16条清楚订明言论自由可因应「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透过法例「予以限制」。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谭允芝亦指出,所有自由和权利必须有规範和界线,否则不是值得崇尚的价值,又认为部分人把话说得最尽、最刻薄,以挑战国家主权,不断测试法律的底线,藉以证明自己享有的自由,是很幼稚的做法。
实际上,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其违宪违法的禁忌,从不存在绝对的、不用负责任的言论自由。1994年5月,德国联邦议会加重「煽动罪」定罪程度,凡在公开场合宣传、不承认或者淡化纳粹屠杀犹太人的人,最高将面临5年监禁。在美国,鼓吹分裂联邦的言论,会触犯法律而被判刑。
就大学校园出现鼓吹「港独」标语,以及针对教育局副局长不幸境况的言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强调,这不是言论自由问题,而是是否尊重「一国两制」、爱护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保障自由权利的宪制问题,另一个更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的问题,并不存在箝制学生言论自由,干预大学学术自主,毋须混淆视听。
立法将「港独」列为禁忌
而且,「港独」言论早已不是单纯的「学术探讨」和「言论自由」,而是有实际的组织、政纲、人员去操作落实。「占中」之前,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以学术探讨为名,发表了大量探讨如何实现「港独」的专题,为「占中」提供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学苑》2014年9月刊出的《谈军政看港独》一文,还公然「探讨」所谓「武装独立」的可行性。事实上,在持续两个多月的「占中」行动中,激进分子策动了多次暴力冲击行动,当中更带有攻击性武器,包括有金属尖头的雨伞、开山刀、铁棍、弹弓刀,警方也曾捣破制造、储存和运送武器的「地下兵工厂」,搜获具杀伤力武器,并拘捕相关人士。
「旺角暴乱」中暴徒喊出「香港建国」、「香港不要中国」的口号,也是「港独」言论的产物。试想如果不是「港独」言论的散播、对青年的荼毒,「占中」和旺角暴乱事件会发生吗?
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完整是国家的根本利益,也是港人的根本福祉所在。「港独」言论会触及中国人的心理禁区,从这一角度,香港应通过法律将「港独」列为禁忌,跟德国将纳粹列为禁忌有同样的合理性。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强调,「港独」违反基本法,鼓吹「港独」更是挑战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底线,不能容忍,希望大学校园出现「港独」言论的事件告一段落,他强调「港独」是绝对没有空间讨论。「港独」在校园绝对没有讨论空间,因为这是单方面的分离主义,并非言论自由和学术讨论,本质更是违法违宪的政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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