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想
本港校园风波不断,有人接二连三地散播「港独」,学校「民主墙」出现冒犯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丧子的冷血事件,令学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仍有部分学生以及社会人士,在正常人都能作出正确判断的是非问题上,却出奇地表现出「反智」的倾向,并企图以「言论自由」的藉口为肇事者开脱,同时转移话题回避承认错误,欲将所有过错归咎他人,总之,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不过,这些人虽然不断砌词狡辩,歪理连篇,但终究有些事情,对便是对,错便是错,是不需要去辩解的,知错要改,犯错担责,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希望这些人不要再硬拗下去,不讲人话,不做人事了。
道理简单无须多辩
开学伊始,多间大专院校就出现「港独」宣传品,中大前学生会会长周岭峰用「支那人」一词辱骂同学,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的长子堕楼身亡,竟有人在教育大学的「民主墙」贴上冷血凉薄标语,如此公然违反法治,丧失做人底线的言行,自然受到香港主流民意严厉谴责。然而,大学的学生会成员却以「言论自由」为藉口,回应各方的批评,13间大专院校学生会发出联合声明,称「港独」「并无违反香港法律」,又称冷血事件是「不满无处发泄」云云,对于教育大学要追究涉事人的责任,教大学生会攻击校方「制造白色恐怖」,中大新亚书院院长黄乃正谴责周岭峰行为「粗暴恶劣」,校方决定启动调查程序,新亚学生会则反指是「未审先判」。
难道,这些学生已经失去法治常识,沦落到对错不分,连基本做人处事道理都不知的地步吗?否则不应该出现如此荒唐言行。基本法序言清楚写明「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并要求「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基本法第一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和第10条,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任何人企图或準备作出煽动意图,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激起对其离叛等,即属犯罪。因此「港独」违法,而言论自由不能逾越法律底线,这幺简单的道理,应该懂吧!
放纵乃自由之敌
至于做人的基本操守,礼义廉耻、孝悌忠信、本分纪律,都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普世价值,没有任何人可以任何理由抗拒、违背这些做人的基本原则。蔡若莲受丧子之痛,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却有人以冷血恶毒之言奚落,泯灭人性,毫无正常道德伦理观念,三岁小儿都知道不能如此;周岭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用侮辱中华民族及国家的语言破口大骂,是非对错很清楚。这些还需要做无谓争论,非要辩出个一二三四,分析出条条道理吗?若真这幺做,简直是可笑!蔡元培说过,自由若过于其度而有愧于己,有害于人,则不复为自由,而谓之放纵,放纵者,自由之敌也。夫以自由之美德,而一涉放纵,则且流于粗暴或残忍之行为而不觉,可不慎欤!言论自由不是那些没有道德底线之人的遮羞布。
部分学生一再硬拗,满口歪论,推卸责任,实际上是政治立场先行,党同伐异、护短好斗,有错不认,知错拒改,想蒙混过关,这怎幺能行?青年学生是未来社会栋梁,需要好好爱护,身处前线的学校管理层,应加强对学生的规範,犯错必须直斥其非,也要让他们为错误言行承担后果,避免再犯,绝不能让校园成为政治角力之地,更不能成为培养「港独」支持者的场所。社会各界也须担起责任,合力纠正歪风,引导他们回到讲法治、讲道理、讲人性的正轨上来,如此才是真正的关心爱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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