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松炎、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左至右)遭撤议员资格。
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 李秀恒
继游蕙祯和梁颂恆因在宣誓仪式上公然辱华、「播独」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后,另四位议员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亦因为在宣誓时明显犯规,同样被高院裁定取消议员资格。高院今次的判决,彰显了香港的法治精神,有利香港拨开迷雾见青天。
说这宗案件彰显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主要是今次的判决,再一次清晰地确立了基本法的庄严,以及肯定了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权威性,这对保证香港「一国两制」能够行稳致远非常重要。
蒙混过关不再容许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但是,以往有个别议员宣誓时故意弄些「小动作」,蒙混过关,以致这条规定越来越不受尊重,去年更发展到有人把宣誓作为「博出位」的个人表演,甚至在宣誓场合公然辱华、「播独」,引起全港市民、全国人民和全球华人愤怒声讨。
面对香港出现一股日益猖獗的「港独」逆流,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1月17日主动释法,清清楚楚地阐明: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準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同时,更指出「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事实俱在依法裁决
在案件未判之前,社会上对裁决有不少猜测。事实上,梁、刘、罗、姚四人的宣誓是否符合基本法和人大释法的要求,从所有重复播放的新闻画面,大家都有目共睹,相信他们本人亦心知肚明,所以最后四人全部「没得留低」,这个结果并不意外。法官的判词一一清楚指出他们是如何犯规,判决完全有根有据,没带任何政治因素,所以他们就算出动李柱铭、陈文敏、余若薇和戴启思四位资深大律师扭尽六壬来辩护,也无法改变他们宣誓时「不真诚,不庄重」的事实。
四人全被DQ的结果,显然令反对派始料不及,显得方寸大乱。因为他们知道先后失去了六个议席,将会大大削弱了他们在立法会的杀伤力,再难像以往那幺容易「骑劫」议会来阻碍政府施政。但对于全港市民来说,法庭今次的判决可说为香港拨乱反正,重重打击了「港独」和分离主义分子的气燄,还香港法治一个公道。
在位议员好自为之
可能很多人没留意到,所谓物以类聚,那四位被DQ的议员,所招揽的「议员助理」,很多都是如黄之锋之流的「乱港」分子。试想,政府用公帑养着一群这样的人在立法会内,且无法防止他们利用立法会的资源来兴风作浪,甚至公然跑到台湾与「台独」组织勾结,纳税人的钱被花得何其冤枉!
本来,先后被取消议员资格的六人,都是「反中乱港」之徒,不断鼓吹「自决」,对香港有破坏、无建设。在此大是大非问题上,所有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和反对「港独」的,都应该与之划清界线。但看判决后一些反对派议员的反应,显示出立法会内仍有余「毒」未清。人大释法讲明:「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市民大众对议员的言行必会特别留意,听其言,观其行,在位的议员好自为之。
立法会现时出现的六个空缺,当局稍后会安排补选,相信届时会有一番激战。不管立法会未来会变成怎样的组合,其实市民大众最希望见到的是,议员不要再把议事厅当做格斗场,让立法会真正监督政府施政,减少内耗,为香港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积极作用,洗去「垃圾会」的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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