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高等法院日前裁定,4名于宣誓时「玩澫」或「加料」亵渎誓言的反对派议员,包括「专业议政」姚松炎、「香港众志」罗冠聪、「自决派」刘小丽和社民连梁国雄,因不符「严格形式和内容规定」及「拒绝或忽略」作出立法会誓言,齐齐被宣布宣誓无效,被取消议员资格。姚罗刘梁被取消议席,不是特区政府,也不是建制派造成,而是玩火自焚。如果他们正正经经宣誓,谁人奈得他们何?他们要违法宣誓,自然要承担后果。法庭的判决是依法办事,没有可质疑之处,也没有无辜可怜之处。
裁决非政治打压
必须讲清楚的是,这次裁定4人失去议席的是法庭,反对派如果将案件说成是政治打压,岂不是说法庭与特区政府「合谋」打击4人?谁都知道,特区政府并没有能力影响法庭判决,否则过去就不会出现「双非」、港珠澳大桥被公民党司法狙击等事件。这次法庭的判决也是以法论法。过去,反对派利用司法狙击政府,就将法庭捧上了天,但现在法庭判4人失去议席,反对派却说要「反DQ」,其矛头正正是指向法庭,企图向法庭政治施压。请问反对派还讲不讲法治?反对派的法治观完全是双重标準、精神分裂。
这次判决更加彰显了正气,一举扫除了立法会多年来的宣誓歪风。更重要的是,判决从制度上和法律上对所有立法会议员都划下一条红线。人大释法明确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次法庭判决正是将有关内容进一步落实。将来,不论议员的政治立场如何、政治倾向如何,在宣誓问题上都没有回旋空间,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宣誓,并且在之后的行为中不能踰越宣誓的要求,否则可以随时追溯其法律责任。
事实上,人大释法提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等如是设置了一个制裁机制,不但要求候任议员必须依法、真诚宣誓,如果将来有议员鼓吹「港独」、「自决」的主张,当局亦可依法褫夺其议席。这样,议员将不可能再将立法会变成「播独」平台,有力地防止「港独」分子窃据议会,是中央打击「港独」的重大举措,也划下了一条红线。在红线之内,议员可以表达政见,但关系到「一国两制」、国家主权及安全等问题,反对派越过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释法划下红线
人大释法和法庭判决向所有有心从政之士都划下了红线,体现了「一国两制」。然而,反对派继续借题发挥,甚至以阻挠教育拨款以作反击,不但得不到民意支持,反而将自己置于市民对立面,最终只会输得更惨。其实,反对派没有理由声援这些搞局人士,「一国两制」可以容纳反对声音,也为反对派提供了活动空间,但却不能踰越底线,挑战「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否则必定招来更大的反制。姚罗刘梁正是最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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