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弹劾 挑动政争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5月30日

何子文

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联署,就立法会调查UGL事件风波向特首梁振英提出弹劾。梁振英日前出席行政会议前,再次质疑会计界立法会议员梁继昌,为何坚持留在调查UGL事件专责委员会。他又批评反对派滥用弹劾机制,「大家可以看到梁继昌不肯辞职,而『泛民』却有人要求周浩鼎辞职,完全是双重标準。」

反对派借机发难

确实,反对派弹劾梁振英,完全是欲加之罪,既与事实不符,也有违法理,而梁继昌涉及利益沖突却一直拒绝退出委员会,更暴露反对派志在搞局。反对派明知弹劾徒劳无功,依然浪费时间滥用弹劾,不过是借题发挥,志在政治狙击,炒作政治风波,而非为了找出真相。反对派的行径是滥用了弹劾,浪费立法会的时间,理应受到批评。

所谓UGL事件在2014年由澳洲传媒报道出来,如果真的像反对派所指,案情如此严重,为什幺3年来没有「真正的持份者」举报?甚至连UGL的董事会、股东都没有表示事件有问题,连英国的执法机构也明确表示不会跟进,唯有反对派政客到处报案投诉。如果事件真的涉及犯法行为,为什幺3年来都没有任何跟进?这说明UGL事件根本不构成任何犯罪行为,反对派政客对梁振英存在偏见,才会死咬不放。

现时,受到指责的周浩鼎已经退出委员会,事件理应告一段落。况且,相比起周浩鼎,梁继昌更没有理由留在委员会。反对派指责周浩鼎协助梁振英提出修订,对调查工作有影响。然而,梁继昌很早时候已经借UGL事件发难,并且到执法机构举报,其间更加发表大量没有证据的指控。现在立法会要调查UGL事件,理论上所有委员都不应对事件有既定立场,这样梁继昌有何理由继续留在委员会?如果以法庭作例子,他留在委员会,岂不是又是报案人又是陪审员甚至又是法官?试问有何公正公平?

弹劾捕风捉影

反对派现在提出弹劾,根本是徒劳无功,一方面弹劾理由名不正言不顺,对特首的指控都是捕风捉影,欲加之罪,与「严重违法」、「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相差十万八千里;另一方面《基本法》第73条第九款订明,弹劾特首过程分为五个步骤,包括一、立法会要有四分之一议员(即18票)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二、立法会分组点票通过,然后立法会可委託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三、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指控;四、立法会取得全体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弹劾;五、议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作决定。由于弹劾特首事关重大,所以《基本法》设定的门槛极高,反对派虽然凭着手上议席启动第一关,但如此无理的弹劾不可能得到分组点票通过,注定是徒劳。

反对派自然知道弹劾不可能通过,而且梁振英的任期只余下个多月,完全没有理由和必要浪费立法会的时间辩论这个弹劾案。其实,反对派目的并非是为了查出真相,而是为了利用事件进行政治狙击,炒作风波攻击特首,为「七一」游行制造弹药。所以,他们尽管知道没有理据、没有必要,但也坚持提出弹劾,完全是不安好心,要继续煽风点火。反对派表面说要寻求「和解」,但却不断挑动政争,市民应看清他们的真面目。

上一篇:债券通凸显港角色定位
下一篇:香港再工业化与大湾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