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坐过站,这样一个小小的常见过错,为何最终酿成全车15人葬身长江的惨剧?日前,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坠江案,引发网络强烈关注。想当年,泰坦尼克号的沉没,悲剧引发人们的审美,而今大巴坠江的悲剧,留给人们只能是审丑。
被忽略的情绪管理学
忍住悲痛,当然还要忍住丑陋,才能做理性的反思。应该说,反思的视角还是很全面的,大部分都从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乘客和司机环节分析原因;还有从公交公司身上找原因的,更有从大桥设计与建设单位找原因的,认为大桥护栏设计标準或建设的质量不过关,否则也不至于被大巴撞断坠江
总之,每个环节的错误,环环相扣,只要哪怕一个环节正确,最终坠江惨剧都会被阻止。诸多反思,当然已经是很全面的,但是否很深入,就值得商榷了。
先说掌握大巴方向盘的关键人物之一,司机冉某说起,反思的结论是其技术应对不当,受到意外攻击时,按照安全行车规範,第一时间应当紧急停车。至少还说明其所在的公司缺少相关培训。
但也有人为冉某鸣不平,别站?说话不腰痛,假如你开车,被一个泼妇又骂又打,还能不生气,还能正常操作?这就对了,反思从此角度正好再深入一步,必须引入「情绪管理」的企业管理新概念。区别于无人驾驶的是,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这是人性的优点也是弱点,在生气、盛怒等负面情绪被激发后,就像本案司机一样,哪裏还能理性地实施安全规範操作。所以一门新兴的管理学早已诞生,叫做情绪管理学。
恶劣的情绪还具有传染性,会产生连锁反应。有一个心理学的故事,一位父亲在公司受到了老闆的批评,回到家就把沙发上跳来跳去的孩子臭骂了一顿;孩子心裏窝火,狠狠去踹身边打滚的猫;猫逃到街上正好一辆卡车开过来,司机赶紧避让,却把路边的孩子撞伤了。这就是心理学上着名的「踢猫效应」。所以说,如果继续忽略情绪管理培训,类似公共安全悲剧还会发生。
继续反思,都认为是肇事女乘客的素质太低,坐过站这幺一点小事,就骂人打人,泼妇不如。其实,与其说肇事者道德素养低下,不如说是对法律的无知。22路大巴坠江事件,官方已经定性为重大犯罪事件。
滋扰车长是刑事犯罪
只不过是打了司机一下,也许嫌疑人至死也没有明白,她已经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但是,她对法律的无知,法律本身也有「错」。
据知情网友透露,同样还是重庆的那个22路车,近年曾发生10多起类似乘客打骂司机、甚至抢方向盘事件,但是除非造成了车祸和人员受伤的后果,否则,即便报警后,警察来了,也大多批评教育了事。也就是说,人们从执法中得出一个印象,打骂司机、抢方向盘,不算事何谈犯罪?于是,更多的打骂抢发生,形成恶性循环。喝酒开车,没有发生事故也可入刑,而抢事关全车人生命的公交方向盘,却只批评教育。
除了执法还得做普法宣传,不然还将有人处于无知状态。这一点,还必须向本港学习,香港在大巴的车长岗位的醒目位置,常贴有标语「滋扰车长是刑事犯罪。」简单的一个标语往往可以消灭更多的无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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