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灵童
近来深交所发布《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年) ,其间明确表示,到2020年要在退市机制常态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解读此话,表面意思是要实现退市常态化,但全文并未提出具体的设想和办法。因此,笔者以为,届时退市常态化,未必能成为真正的现实,因为与之相关的退市制度还待全面完善,而制度出台到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去磨合,这从过往的退市制度改革就看得比较明显。
制度实施效果不佳
纵观A股市场退市制度,源于由中国证券监管部门于2001年2月23日发布《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此后,又相继在2012年与2014年两次推动退市制度改革,形成现有的退市制度。
按说17年时间并不短,不过从退市效果来看,这些制度并未打到「僵尸公司」七寸上,实施退市制度17年时间里,A股年均退市仅有6家,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3.3%,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2.7%。再来对比一下美股,从1985年到2008年,美国纳斯达克IPO数量为11820家,但同期退市数达到12965家。
如此一比较就能看出A股的退市多幺无力,这种无力与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地方政府保壳、上市公司注水财务数据不无关系,但关键还在于上市资源的稀缺,其间又与股票的发审息息相关,提了多年的注册制改革一直不能到位,实际上也助涨了市场难以形成退出的长效机制。进来得太不容易,当然退出就格外难了。
此次深交所重提退市机制突破,就其本身而言,并无多少新意,只是其由深交所这样的监管部门说出,多少表明了监管层的一种态度。但谁能相信17年时间都没法达到的退出常态化,会在3年的时间成为现实。
其实,由态度到现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退市制度实施17年来,总结其间的教训,发现它基本上都是跟着市场在走,被动地跟,而缺乏主动引导,因此效果不佳。还有退市的标準也不是为市场量身定制,使得A股淘汰机制避重就轻,大多流于形式。2014退市新规实施3年来,仅有3例典型案例,包括*ST二重为「主动退市第一股」,博元投资为「A股市场强制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和「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这些都足见以前退市制度改革不成功之处。
此次深交所要在退市常态机制上有所作为,远非一句话那幺简单,因为这不仅是革别人(上市公司)的命,也是革自己的命。要形成一套成熟的市场準则和规矩,首先要敢于动自家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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