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指点】BNO累己累人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1月29日

郑赤琰

BNO是英国抛出来的玩意儿,在上世纪80年代初当中国决定收回香港主权而展开中英谈判时,在香港的「英国属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约有370万人,虽然这批人名为「英国公民」,但BDTC早就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失去了定居英国本土的权利,那是因为乌干达总理阿明下了逐客令,将所有该国的BDTC合法居住的权利取消,迫使数以百万计的印度裔漏夜搭机搭船準备赴英定居,英国不想有大批印度裔涌入,也用24小时的时间在国会通过法令取消所有BDTC入境英国定居的权利。就使1971年开始,原有在英国定居的可照旧定居,否则一律当成外国人,连访问也须申请「签证」(VISA),移民更不必谈。也打从1971年开始,香港的BDTC失去原有英国公民的权利,已在英国定居下来的,则不受影响。因此香港的BDTC在港英殖民地统治下,仍留在香港定居。英国也担心一旦失去香港统治权,这批BDTC要怎样处理,不得不有个交代了。其想出来的处理办法竟是取消所有世界各地的BDTC,用BNO取代,当时香港拥有BDTC约八成以上,港人没话说,BNO很快成为大英帝国唯一的「遗产」了!

BNO取代了BDTC,定居英国的权利一样得不到。本来中国是可以效法乌干达的,收回主权后对所有BDTC下逐客令,中国没那幺做是因为中国从来不承认「三条条约」,而且中国亦不承认「双重国籍」,只要父母之中一人是中国人,其子女一概为中国公民,在国外如此,在港九新界三地更是如此。为了表示坚持这个国策,所有港人回国内探亲或旅游,一概须用「回乡证」办理入境手续。既然早已不承认BDTC,BNO也不例外。因此九七恢复主权后,中国对所有港人发予「特区护照」,持有这身份出国的港人,在外可以国民身份寻求中国庇护,在港也以国民身份对待,这样的做法(颁予特区护照)不等于承认BNO的身份。

中国不承认BNO身份

最近英国以香港国安法为藉口,突然改变原先BNO没有英国定居权的法律,改为可申请定居。这一改变对中国来说,意义不大,英国要订立自己的国籍法是他们的事,反正中国早已不承认双重国籍,至于在港持BNO的港人,他们要用BNO去英国定居,中国也会尊重他们的选择,但他们的「特区护照」肯定会被注销,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为了要确保没有双重国籍的模糊空间,特区政府便得想个办法确认持「特区护照」的BNO是否已申请定居英国。是的话便相应地取消他们的中国国民身份,以免BNO钻漏洞。只要堵住双重国籍的漏洞,在港的BNO自会权衡自己的得失,其中一个必须考虑的得失是去了英国后,在港失去的未必能够补偿,尤其是享有高薪的公职人员,或者是专业人员,要想在英国找到类似的工作与待遇,可遇不可求,更严重的是他们在港的房产,少数BNO离境,对楼价的影响不大,一旦市场感受到会有大批BNO离境,哪怕是万人或十万人,都有可能出现楼价崩盘的后果,出现负资产,不但连丢下去的储蓄血本无归,一旦给银行追债,逃也逃不掉!

近期有人主张採用先发制人的办法,提出了各种建议反击英国使出的BNO毒招,这想法大可不必,反正中国早已不承认双重国籍。此时此刻,当中国经济全球看好,英国还自求孤立,前途哪一边看好,港人自有分寸,退一万步来看,要是300多万BNO一举移民英国,不单害了英国,也害了BNO,是十足的「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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