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宣誓应被叮走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就立法会议员刘小丽首次宣誓时「先僭建,后玩澫」提出司法覆核的一名香港市民,因入稟程序出错而被法官区庆祥拒绝申请,须向刘小丽一方赔偿讼费,惟刘小丽且别开心得太早,因为另一单诉讼已排期审议,「小丽老师」仍难逃被「叮走」的命运。
小丽鬼拍后尾枕
以所谓保卫「本土」为名,在年初发动旺角暴动而「一战成名」,并通过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比例代表制胜出晋身为议员的刘小丽,原应好好珍惜这个有机会代表一小撮人在议会内发声的机会,可惜她却立心搞对抗,在正式宣誓之初,她以正常速度说了一大堆与宣誓完全无关的话,声言「要活在真诚磊落之中,打破冷漠犬儒,在黑暗中寻找希望,共同开创民主自决之路。推倒高墙,自决自强!」其后她再以极缓慢的速度读出官方版本,以至一般正常人可在一分钟完成的宣誓仪式,她足足用上13分钟才能完成。
对于自己「宣誓」之所以先快后慢,刘小丽「鬼拍后尾枕」在社交网站交代清楚:「我将官方誓词逐字宣读。誓词变成90多句毫无连贯性的句子,没有任何组合、连结及意义,令听众无法听到任何句式及语气。这样,一切意义就纯是观众自行分句,主观判断造成的臆测而已。这个做法是为了彰显行礼如仪的虚伪。包括梁君彦在内的建制派,妄言任何阻挠梁君彦顺利当选主席的反对派议员都是搞事、破坏议会,我却要传达一个信息:流畅铿锵的宣誓是虚伪的,和谐的议会也是虚伪的。」与此同时,她亦声明自己所说「自创誓词」才是真诚版本,孰真孰假,皆已记录在案,无从抵赖。
无资格任议员
根据立法会「宣誓及声明条例」,议员宣誓须「依法宣誓」,但刘小丽的所谓「宣誓」则是没有依法,只说出自己要说的话,应被视之为「拒绝宣誓」,她声称要「民主自决」「自决自强」「对抗极权」,更明显是藉助宣誓仪式「播独」,而以「龟速」形式「宣誓」,除非法官可接受市民以相同速度在法庭「宣誓」,我们亦想不出可视之为可以接纳的理由。
过往立法会虽曾经安排过议员重新宣誓,但这不过是主席通过酌情权而给予个别议员机会,但刘小丽的个案则是严重违规,蓄意搞对抗,根本是无情可酌,她在社交网站不打自招,现在任谁都知道,她根本无意拥护《基本法》,而立法会决不可成为议员的「播独」平台,按理她应被褫夺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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