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核裁决大快人心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星期日逾4万人在政府总部和立法会门外集会,齐齐高喊「反港独,撑释法」,声音响彻云霄,显示出强大的主流民意,就是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不容「港独」分子继续招摇。前几天,广大市民终于迎来了喜讯:高等法院就游蕙祯和梁颂恆两人的议员资格司法覆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人的宣誓违反《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立法会议席被取消。

游、梁被褫夺议员资格的消息传出,社会一片欢呼声,相信很多人的手机群组内收到最多反应的是「大快人心」四个字,正应了电视台以前一个节目的口号:「众望所归,没得留低。」大家都知道,人大今次主动释法的导火线,是由于游、梁两人在宣誓仪式上公然辱华、「播独」,引起全港、全国和全球华人愤怒。而今,法庭判决合法、合情、合理,这对防止「港独」扩张起了关键性阻遏作用,影响深远。

唔识嘢不配做议员

可笑的是,在民众对游、梁的一片声讨中,香港有些人虽不敢说赞成两人的言行,但却不时为两人辩解,甚至想出一些离奇古怪的歪理来混淆视听。其中李大状那一句「不应该拿年轻人『顽皮嘢』作藉口来践踏我们香港的法治精神」,可说最为「经典」。

游、梁两人打从前年参与违法「占中」开始,在多次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件都见到他们的身影,包括今年大除夕夜的「让砖头飞」暴乱,在立法会宣誓时展示「港独」布幅,沖击议会导致6名保安员受伤,纠众煽动他人沖击中联办,全部都有图有真相。原来,这些行为在李大状眼中,只不过是等于「细路仔玩泥沙」,不值得大人们斤斤计较。若说他们的言行只是「年轻人『顽皮嘢』」,即是他们根本是「细路仔唔识世界」,既然「唔识嘢」,怎幺可以做议员?

谁践踏香港法治?

说人大释法是践踏香港的法治精神,更是无稽。《基本法》是香港的小宪法,并写明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杜绝「港独」祸害,通过释法,向香港各界(包括司法界)釐清《基本法》第104条的立法原意,把宣誓的要求说得清清楚楚,正是出师有名,且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争拗,有利特区执法,所谓践踏,从何谈起?

相反,有些人动辄踢箧侮辱内地旅客,多次借故沖击政府总部和立法会大楼,蓄意闯入军营,甚至在会议厅内抛物掷杯,这些行为算不算践踏香港法治精神?为何李大状及大状党的议员们对这些行为不加斥责,而且推波助澜?法治精神讲求公正持平,可是在维护国家尊严和反对「港独」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李大状之流不仅避而不谈,反而不分青红皂白,一味纠缠于法律程序,千方百计妄图为辱华、「播独」者转移视线,目的何在?

议会内「馀独」未清

游、梁两人虽已被逐,但立法会内「馀独」未清。若有留意的话,当会发觉自从释法后,一些打着「本土」招牌,经常高喊「民族自决」的立会新丁,知道自己属于「高危一族」,于是把「民族自决」改口为「民主自决」,以为那就可以趋吉避兇,真是自欺欺人。

中央政府给予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可是有些人刻意只讲「两制」,不谈「一国」。他们口中的「自决」,不是为了维护香港现行的「一制」,而是想另起炉灶,想「脱中」。试问,这与「港独」有何分别?人大释法已指出:「宣誓后有违誓行为,均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那些满口「自决」者,好自为之了。

香港是一个自由社会,任何人若不喜欢在这里生活,大可「自决」移民外地,没人会阻止,为何硬要赖死不走,逼人「自决」,祸害香江?笔者很同意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所言,「一国两制」之外的唯一选择,便只有「一国一制」。所以,如果有人想以「自决」来推翻「一国两制」,最终会有什幺结果,不问可知。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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