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责李慧琼? 罪在郭荣铿!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4月24日


文/李哲

立法会新一年会期开始近半年了,下一届立法会选举则于不足半年后进行,惟弔诡的是,内委会依然未能选出主席,以致会议一直停摆至今,积压了大量议案尚待处理。而更弔诡者,乃有人将谴责焦点居然由失职滥权的主持会议者,即拖延主席选举从而变相「拉布」的郭荣铿,转移至因为要争取连任主席、故此无法主持会议的李慧琼。

典型的blame the victim

毫无疑问,这种谴责转移是典型的「blame the victim」(责怪受害者)现象。

事实上,整个问题的罪魁祸首,绝对是主持会议多达15次仍未能推进表决程序的郭荣铿。试问,社会上大大小小的会议,由学校到公司内,哪有进行十多次都仍未完成最基本议程的例子?遗憾地,作为一个社会最高层次之一的会议,立法会竟然发生并容许如斯乱象。重要的是,背后原因并非会议内部无法达成共识,例如要辩论主席选举是否存在问题之类,而是纯粹由于主持会议者滥用权力,一再容许其他党友透过各种不同手段拖延议程。可以看到,没有郭荣铿的恶性操作,会议就可正常顺利进行。

李慧琼作为内委会原来主席,只要她放弃争取连任,就可取代郭荣铿即原来的副主席重新主持会议,这确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出路。不过,如果将一切压力施加到李慧琼身上,则肯定是不合情、不合理。一来,如前所述,郭荣铿才是问题始作俑者,李慧琼既没製造问题,她反而是位问题解决者──那幺,为何罪责彷彿都在李不在郭?二来,李慧琼也恐怕是事件一大牺牲者,一方面她极有可能顺利连任,现在则受累闹剧而一直未能就任,另方面若然她最终放弃争取连任,更是主动让出了这个众望所归的主席身份。事实上,获得立法会认可的李慧琼一旦变相「被拉下马」,岂不是让郭荣铿之流得逞了吗?也就是说,李慧肯定是事件中的「victim」(受害者),而现时怪责于她的声音,则绝对是「blame the victim」(责怪受害者)。

不容破坏力量肆虐下去

当然,立法会即将重选,意味新任内委会主席的任期不会太长,李慧琼即使退出争取连任,对她个人也未必带来太大影响。然而,一旦她真箇退选,整个报名及提名的程序能否全面重启?能否安排人选接替她留下的棒?凡此种种的后续安排,均须在事前好好考虑清楚,不能轻举妄动。

至于长远来说,议事规则又有否修改必要?毕竟,议会停摆绝非社会之福,世上亦无地方容许议会长期停摆;就连「拉布」,其他民主地方纵然一定程度地容许,但却不代表会无限制、无止境地纵容。

最后,全港选民也要深刻思考,究竟什幺议员真心为香港好,如何在9月立法会选举时好好运用手上一票。过往,香港已多年不进则退了,难道还要进一步让破坏力量肆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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