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逃犯例补漏洞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5月27日


香港九龙城工商业联会荣誉会长 萧楚基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为了及早堵塞制度漏洞,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修例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维护法治精神,实在是刻不容缓。

现行条例有漏洞

现行法律的漏洞,已存在了超过20年。第一个漏洞是现行《逃犯条例》并不适用于内地、澳门和台湾,香港并无法律基础向三地移交疑犯。第二个漏洞是操作移交程序极为繁複,加上于刊宪时须披露疑犯资料及个案细节,而于立法会审议期间又不能将疑犯作临时拘捕,疑犯大可在期间逃离香港。现在修例正是为了修补上述所说的两大漏洞,而去年初发生的台湾谋杀案,更凸显了修例的迫切性。然而,部分市民对其内容未有完全掌握,以致产生误解,甚至有小部分人士更以阴谋论看待这次修例,完全是将好事变成坏事,本末倒置。

修逃犯例补漏洞

其实特区政府已多次向公众强调,修例绝无隐藏议程、政治目的及政治任务,并指出修例有「八不移交」的保障,市民应可释疑。

修例非常审慎

所谓「八不移交」,即是:不符合「双重犯罪」不移交;政治罪行不移交;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被检控不移交;缺席情况下被定罪不移交;一罪不能两审;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则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死刑不移交。由此可见,特区政府绝对不会视移交为苟且马虎之事,定必审慎为之。

即使符合移交条件,也绝不代表特区政府已完成任务。修例要求行政机关及法庭就所有移交要求作出双重把关,确保有关人士的法律权利,而有关人士更有权提出司法覆核。此外,行政机关会充分考虑所有情况,如有需要,个案移交安排可加入更多保障或条件。再者,有关移交只会处理37项罪类,而涉及的罪行更定于刑罚在3年监禁以上。由此可见,特区政府于修例上的处理非常审慎。

反对声音没道理

然而,坊间仍有小量反对修例的声音,并提出修例以外的建议,但有关建议其实是绝对不可行的,对修补现行法例的漏洞更没有一点帮助。对于有建议指可与台湾签订单次移交协议,没错,建议可能解决了今次的「台湾谋杀案」事件,但严重罪案随时都会发生,又岂止今次事件呢?另外有建议指可加入日落条款,但这样做只会不断重複现行的审议及立法程序,对拘捕行动造成很大障碍。

法治是香港引以为傲的核心价值,也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基础。因此,修订《逃犯条例》绝对有其必要性。要香港继续保持司法独立,在亚洲排名第一,成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以及确保终审权属于香港终审法院等优势,受到国际推崇,实有赖完善刑事司法协助制度,以堵塞法例漏洞。在此,我衷心期盼立法会尽快通过修订《逃犯条例》,真正以市民的福祉为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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