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支持修订《逃犯条例》,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 资料图片
何子文
反对派为阻挠《逃犯条例》修订无所不用其极,不断在委员会上捣乱、搅局,拖延选出主席,让涂谨申骑劫会议,以名不副实的主席身份妨碍会议进行,甚至在内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更换主席后,涂谨申依然赖死不退,拒绝让位,完全是一副无赖模样。反对派一直指《逃犯条例》修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何以他们却拒绝摆事实讲道理,在修订审议时提出理据,相反却要採取这些极端手段、无赖行径破坏会议正常进行?说穿了,他们反对修订的谬论根本不值一驳,在法理上及道理上都站不住脚,反对派愈採取这些激进手段,愈暴露他们理屈词穷。
针对的是犯法者
事实上,反对派为煽动市民反对《逃犯条例》修订,不断在社会上散播各种谣言,企图恐吓不了解情况的市民,煽动民意反对修订。然而,反对派的谣言根本缺乏理据、逻辑和法理。例如反对派指修订《逃犯条例》令香港人人自危,担心随时被引渡回内地受审,反对派更以「送中」来妖魔化修订。然而,《逃犯条例》针对的是逃犯,例如香港人在内地或台湾犯法,才会启动程序将犯人引渡回当地受审。条例针对的是犯法者,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市民根本不会受到影响,也不用担心被引渡。
而且,香港是法治之区,香港人如果在其他地区犯法,依法将他们引渡受审,天公地道,但过去由于《逃犯条例》存在漏洞,令到一些犯法者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甚至令到一些罪犯利用漏洞潜逃到香港逃避刑责,令香港沦为「罪犯天堂」。这次修订正是针对有关漏洞而提出,针对的是罪犯而不是一般市民。
至于反对派所谓两地司法有「相当大的差异」,所以不应移交逃犯,这种说法也是值得商榷的。两地司法有「相当大的差异」,这是事实,不必迴避,但解决办法是在制度上作出保障,而不是当鸵鸟埋首沙堆,什幺也不做当无事发生。现时当局提出的修订包括剔除9项商业罪行、明确表明不会引渡「政治犯」;列明须有「双重犯罪保障」,再加上移交程序最后由法庭把关,这正是制度上的保障,就是为了在两地司法制度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下解决好移交问题,反对派为什幺不在制度及草案上提建议,反而以所谓无漏洞论、大差异论一刀切否定修订?而且,按反对派逻辑,难道港人在其他与香港司法有「相当大的差异」的地方犯了法,都不用承担刑责,这就是法治精神?
反对派出发点是政治
近日,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又表示,拟向立法会提交《域外法权私人草案》,赋予本地法院审判港人在海外谋杀和误杀案件的权力,解决台湾杀人案问题。这种赋予本港法院「域外法权」的建议,早前大律师公会也有提出。表面上,此举不用修改《逃犯条例》,可以平息现时争议,又可以处理港人在外地犯法的案件,似乎是一举两得。然而,赋予香港法院「域外法权」涉及香港司法制度的改变,不但将衍生更大问题,更是捨近图远。而且,反对派在引渡安排上一直认为法院无能力把关,既然不信任法院,但又提出增加法院的权力,不是自相矛盾吗?
只要不戴有色眼镜看问题,都可以看出反对派的反对修订理据根本站不住脚,他们不断在社会上造谣,製造恐慌,误导市民。反对派一直拒绝理性讨论问题,拒绝在委员会上理性讨论,相反不断挑动风波,製造矛盾,原因正是他们缺乏底气。
日前法庭已经就台湾兇杀案的疑犯洗黑钱案作出判刑,疑犯预计最快可于10月份出狱。这次修订《逃犯条例》,一个主要触发点就是将案中疑犯引渡到台湾受审,如果在其出狱时仍未能完成修订,随时让其逍遥法外,令公义得不到伸张,令受害人死不瞑目。因此,尽快完成修订具有迫切性。市民应看清反对派的底牌,他们反修订的出发点从来都是政治,而不是法治和公义,市民应支持特区政府及立法会依时完成修订,让法治和公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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