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评为楼价最贵城市,远超市民负担能力,故增加土地供应必须有大政策。另一方面可有效增供的「明日大屿」方案又备受争议延阻,因此对土地增供须有创新思维,其中一项是拨划飞地。今年两会期间便有建议给香港在粤北和给澳门在横琴划飞地,此类方案值得考虑。
深汕合作区模式可资借鉴
飞地乃一幅在某行政区的土地划归另一行政区管理及开发者。行政区划分的改动古已有之,为更适合管治需要作适当调整,可增效率,有利发展。港澳回归后便有新例:深圳河河套地区由深圳划归香港,澳门大学横琴校舍划归澳门,并扩大了澳门沿岸水域,但所涉地域毗邻港澳,故鲜以飞地名之。无论如何,这些事例乃「一国两制」实践的创新措施,在港澳回归前不可能发生,故管治结构优化可视为「一国两制」优点之一。将来如出现涉及港澳飞地,则可视为进一步的创新行动。
最近推出的一项飞地实例值得注意:深圳与汕尾已于去年成立深汕特别合作区,赋予地级市权限,涉及汕尾市最东面红海湾畔四镇,合作方式主要是分工管理:深圳分管人事任命及经济事宜,而汕尾则处理社会事务包括收地拆迁等。深圳将分流转移一些产业及机构到新区以促进其发展,这无疑是行政体制调整上的创新,也是一种新式飞地,好处不少。对深圳来说,可缓解土地短缺制约而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有助减低地价上升幅度;对合作区来说,则可彻底改变落后面貌,甚至可望得到一次飞跃性提高,故可说是双赢合作,效果或会十分显着。据报深圳已部署逾60个项目到新区,产值达600亿元,而目前该区GDP只约50亿元。新区还有很多新功能:可作为大湾区东向门户,通往粤东的桥头堡和沿海经济带的新中心等,其意义及影响远超深汕两家。
港可选惠东汕尾作飞地
笔者多年前已注意到深圳的土地制约问题,故曾建议把部分惠州毗邻土地划给深圳,现时以飞地方式解决亦无不可。飞地与深圳之间虽分隔了一段惠州领地,但交通仍属便捷,可与深圳本区形成一小时活动圈,由此案件可见飞地模式亦可用于港澳以缓解土地制约问题。澳门土地太小,且部分旧城区经天鸽灾情已显示不宜发展,甚或须予搬迁。笔者多年前已提出以澳门大学横琴分校为第一步,最终把整个横琴划归澳门,若这方案不可行,则应在珠海其他地域(如西部黄茅海滨)另觅土地。
香港同样面临严峻的土地制约问题,虽然这非因地理上土地供给短缺,而是因为行政体制及政治因素导致有效供给不足,目前港府已为解决住房用地不足大伤脑筋,再要去找创科及再工业化的大量用地将更难于应付。河套案例已证明简单的把土地拨归香港难解当前急需,故中央可以恰当的飞地模式来助港纾困。飞地不能选在粤北,因即使用高速高铁交通时间也太长,必须控制在1.5至2小时圈之内。选项之一是惠州东部近汕尾等地,若由莲塘口岸再建高速公路或城际快线分支前往则属理想地点。飞地要由广东省方面按香港要求统筹建设,在基本建成后交由港方管理,即採用BOT或类似模式。
飞地可一石二鸟
这样飞地便可一石二鸟,同时解决香港土地不足及项目决策、建造周期太长等两大问题,土地应主要用于创科创业、再工业化和与内地合作、服务内地等项目。由香港策划或参与的重点研究所、实验室或大型科研装置等都可放到飞地,而飞地应採取措施方便内地有关人员进出。飞地将配套建设必要的生活及各类服务设施,飞地还可成为建设香港、深圳-惠州-汕头汕尾经济走廊的一个中心,促进大湾区特别是港深与粤东的连接、合作。
总之,在大湾区建设中宜有新思维及行政区域体制创新,若涉及港澳将也成为「一国两制」实践创新,从而让湾区建设可更快更有成效。
凌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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