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清「佔中」余毒任重道远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5月08日


何子文

「非法佔中」案日前终于作出宣判,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成。除朱耀明外,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锺耀华6人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成。「佔中」九被告全部罪成,说明公义儘管有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违法暴力也不会是零成本,「佔中」搞手现在就要为其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散播不实言论罪加一等

然而,一直表明会承担责任的「佔中」搞手,在庭上却公然打倒昨日的我,还在企图逃避刑责,朱耀明还在求请,戴耀廷等人也不排除会上诉,至于陈淑庄等为减轻刑期,更指自己影响力有限云云,这些言行尽显这些「佔中」搞手不但毫无反省之心,更没有任何承担。至于反对派议员更发表所谓声明,指控「佔中」案判决是政府以司法手段进行政治报复,有海外政客和媒体也散播类似言论。

法庭对于「佔中」案判决的核心和要义就是尊重法治。法庭裁定「佔中」搞手有罪,就是基于「佔中」的违法事实。法庭判词亦明确指出「公民抗命」的本质就是违法。将「佔中」搞手罪成指责为政治报复,是政治淩驾法治,损害法治尊严。早前反对派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已经多番抹黑、贬损香港的司法独立,现在为了让「佔中」搞手脱罪,更诬指法庭是政治报复,这不但是无理攻击,更是公然藐视法庭,理应受到批评,而有关被告不断或明或暗地向法庭施压,散播不实言论,更是罪加一等,完全可以作为加刑的证据。

「公民抗命」非抗辩理由

不论最终「佔中」搞手刑期如何,这次法庭的宣判对于清理「佔中」、「公民抗命」的余毒,都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佔中」之祸在于打开了「公民抗命」、违法暴力的「潘多拉盒子」,让一些人以为用激进暴力的违法手段去争取政治诉求,是可以容许的,法庭也会考虑其政治原因而作出轻判,这是戴耀廷一直散播的所谓「公民抗命轻判论」。这次判决最大意义,在于强调「公民抗命」不是抗辩理由,犯法就是犯法,传递了「公民抗命」绝非违法行为保护伞的强烈信息,是拨乱反正的必要之举。法庭的判决宣布了戴耀廷「违法达义」歪论的破产。

然而,要一举清除「佔中」、「公民抗命」余毒,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进行全面的清理:一是尽快完成所有「佔中」案的判决。在非法「佔中」事件中,共有过千名参与者被捕,包括黄之锋、周永康等头面及核心人物的案件还未处理,「佔中」的审判现在只是开始不是终结。随着这次判刑案例得以订立,未来法庭在处理其他「佔中」被告时相信都会跟随有关案例标準,意味将有大批「佔中」被告将要入罪及入狱,有关案件应该尽快完成审讯,一方面让公义得到伸张,另一方面也令「佔中」被告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向社会发出严正的警号。

二是要在社会上清理「公民抗命」的歪论。这次裁决是依法行事,不仅绝非打压言论自由,与寒蝉效应毫无关係,更是告诫社会尊重法治,表达自由须在合法前提下行使权利。有关判决应该全面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尤其在学校,让青年学生理解到「公民抗命」的谬误和危害,从教育层面清理「公民抗命」的余毒。

三是反对派及「佔中」被告绝不会甘心接受法庭判决,一定会继续上诉,企图推翻判决,未来的司法战将会是一个主战场,当局必须做好準备,应对反对派的上诉战,不要让反对派「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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