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界须与时俱进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9年04月13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取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简称「外资三法」)。《外商投资法》不再如「外资三法」般规定港澳台资被视同外资。对此,李克强总理在人大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将给予港澳台资以5年过渡期继续被视同外资。

确立身份认同

5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某些港商来说,可以用来调整投资部署;更重要的,对于继续投资内地的港商来说,可以用来调适心态,逐步确立做中国商人的身份认同。

其实,《外商投资法》的关键内容,是规定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新型管理制度。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即在外资准入阶段,除负面清单规定的领域之外,在其他领域给外商投资者以国民待遇,意味着在外资准入阶段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给予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如果港商愿意视自己为中国商人,那幺,不仅可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而且,可以不受负面清单约束,何乐而不为?

一部分港商之所以愿意把自己归入「外商」而不愿意被视为中国商人,在于观念而不是实利。这种观念植根于香港受英国长逾一个半世纪的管治,也同国家改革开放前30年香港显着领先于内地、香港居民财富水平普遍高于内地居民分不开。

然而,今天,无论香港经济还是香港居民财富状况都已被内地大幅追赶,内地近20多年涌现的主要民营企业家,无论公司规模还是个人财富都超越了香港首富。如果香港商界仍抱持几十年前的观念,那不仅是落伍,而且,香港也将落后。

英国对香港长逾一个半世纪的管治,使一些港商养成崇拜西方的观念,愿意被国家视同外商。这种观念严重脱离21世纪以来全球重心由西向东转移的历史大趋势。

粤港澳须规则对接

愿意视自己为外商的心态,不利于投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人也许会提出异议称,不是有知名港商在大湾区兴办实业做得风生水起,却坚决不同意香港与广东规则对接吗?

的确,视自己为外商可在内地包括大湾区投资做生意搞得风生水起。但那是个人行为,不足以打造大湾区。打造大湾区必须粤港澳三地规则对接。欧盟之所以是欧盟,就因其成员国愿意接受欧盟的统一规则。英国之所以要脱欧,就因多数英国公民不能忍受英国执行欧盟统一的规则。英国脱欧之所以难于上青天,就因英国作为欧盟一员早已同欧盟融合。

因此,5年过渡期是让港商改变心态、培养中国商人的身份认同,对于香港商界,则是需要认同香港必须与粤澳规则对接。

然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定到2022年的目标是: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着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其中,「要素流动顺畅」意味到2022年必须基本实现粤港澳规则对接。因此,香港商界需要与时俱进。

最近,代表香港商界的政治团体对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涉及经济罪行条款表达疑虑。3月26日特区政府宣布修订《逃犯条例》剔除9项罪行,包括破产、公司法律罪行、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版权、环境污染、货物资金进出口、非法使用电脑、财政相关、课税关税以及虚假商品说明等,并将移交门槛提高至可判3年及以上刑期的罪犯。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中华出入口商会都已表示欢迎,希望代表商界的政治团体从善如流。香港商界由不同国籍的商会构成,美国商会必定站在美国政府一边,香港华商则应当同国家站在一起。

周八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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