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 陈建强
《外商投资法》是本届「两会」唯一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和表决的法案,取代了「外资三法」,并从法治等视角,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实现国际化、自由化和公平化的市场准入与竞争。须指出,创新驱动粤港澳大湾区,而《外商投资法》则为海峡两岸暨香江、澳门的地缘经济提供全新的空间和条件。
旧法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大湾区规划透过粤港澳三地「9+2」城市群间的经济合作,借助各自优势进行跨越式融合发展,打造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地缘经济区域,进而形成新一轮水平开放发展的核心地区,为中国经济提供新的增长动力,引领中国未来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形成了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三部法律为主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制度保障。随市场一体化和国家经济急促发展,早期制订的「外资三法」,仍存在很多空白,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外商投资法》推进了全面改革开放的新格局,为市场的高水平开放和自由化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以法律形式向世界展示深化改革开放和提供法治化、制度化保障的决心和努力。同时,这部法律将极大地改善外商投资的营商环境,确定外商投资领域的制度化、法治化,而法治正好是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最重要手段。
推进改革开放新格局
此外,《外商投资法》是纯粹的一个外商投资的法律,没有涉及任何企业法的内容。外商投资将来採取什幺形式,要公司法来决定,要合伙企业法来决定。
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说明,《外商投资法》体现四项原则:一是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二是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地位;三是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四是坚持「内外资一致」。
有评论指,在《外商投资法》所揭橥的公平竞争之下,港澳台所享有的特殊优惠将会持续减少,但须强调,港澳台资本也必须与时俱进,适应内地经贸的法规与政策从「特惠」向「普惠」发展的趋势,与内资一起,迎接外资的公平竞争。其次,《外商投资法》会进一步发挥港澳作为单独关税区和自由港的作用,会为台胞「西进」投资兴业创造优惠的条件。
再次,不同于世界其他类似的经济区发展模式,大湾区建设将从创建国际科创中心、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等方面全力推进。创新将贯穿于大湾区建设的始终,并成为大湾区发展的核心,提高大湾区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引领全国经济高质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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