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下月将就移交逃犯修订草案交给立法会审议,这是堵塞香港法律漏洞的重要举措,无论作为全港各区工商联会长还是香港公民,于公于私,都应给予支持。
堵塞重大法律漏洞
法治是香港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对全港各区工商联来说,良好的法治环境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作为会长,有责任代表我们的会员支持移交逃犯修订草案。
法治也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作为香港公民,当然不能对重大的法律漏洞视而不见,谁都不希望香港成为逃犯天堂。
移交逃犯原本是修补香港法律漏洞、堵截跨境罪案的措施,一如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所说,现时特区政府已签署的20份长期移交协定,也并不是全部纳入46类罪行,故此,因应移交区域对象的情况对于纳入罪行範畴有所调整,本是务实的做法。而现今被剔除的9项罪行,包括破产、公司法律罪行、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版权、环境污染、货物资金进出口、非法使用电脑、财政相关、课税关税以及虚假商品说明等。
另外,特区政府亦会将移交门槛提高至只处理可判监3年以上的公诉案件;移交还必须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不会移交政治罪行疑犯,不能一罪两审,请求移交一方不能判处疑犯死刑,疑犯亦可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可就决定提出司法覆核。这种种做法都是对被申请移交者的保障,亦可避免机制被滥用,同时照顾到维护本港法律的精神,例如本港不设死刑,故亦不愿疑犯被移交后,接受这种刑罚。
已照顾各方疑虑
事实上,特区政府提出修订条例时,已照顾到市民的疑虑,为移交程序设定门槛,例如,移交程序必须是由行政长官向法庭提出而启动,必须经过法庭的引渡聆讯,才作出裁决。而整个移交程序的重点在于符合香港现有的司法标準,必须是香港与世界其他司法管辖区都同样构成犯罪,以维护本港引以为傲的法治精神。如今特区政府再申明其中细节,当可进一步释除各界疑虑,为草案通过铺平道路。
这个香港特区的重大法律漏洞是由去年轰动港台的一尸两命案件引起社会关注的。台北士林地检署要求香港遣送陈姓嫌犯到台湾侦审。台湾方面对陈姓嫌犯依杀人罪通缉,时效37年6个月。案情是非常清晰的,杀人嫌犯迟迟不能就此轰动港台的命案受到司法审判,关键就是香港法庭无权处理境外兇杀案,而港台两地之间又没有互相引渡逃犯协议,使得这宗案件陷入胶状态。
很明显,移交逃犯条例的修订,本是出于维护香港法治环境的需要,但是反对派故意将事件高度政治化,完全无视香港社会要求堵塞法律漏洞的主流意见。他们不仅对香港的法治环境不负责,对香港的营商环境不负责,对香港社会的安定不负责,更加对港人的切身安全都不负责。
本人认为,特区政府为了政通人和,採取折衷办法剔除9项罪行,已经特别照顾了部分商界人士的担忧。本人身为香港商界一员,当然对堵塞香港法律漏洞、保障香港长期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高度重视,非常希望特区政府的移交逃犯修订草案可以顺利通过。
全港各区工商联会长 卢锦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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