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八骏
8月15日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在北京主动向媒体谈话中,提出来3个观点:一、「香港民族党」和陈浩天等人有预谋、有组织、有行动地从事意图分离国家的活动,是要分裂国家,已不只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是涉嫌违反香港的刑事法律,包括《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的煽动罪;二、香港外国记者会明知陈浩天和「香港民族党」意欲何为,却不顾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和香港特区政府再三劝告,一意孤行,已不是一般性的不友好行为,也不是一般的干预或者挑衅的行为,而是协助煽动分裂国家,毫无疑问也是违法的;三、「香港民族党」、陈浩天以及香港外国记者会的行为,已远远超出所谓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的範畴,这件事提醒大家,要好好反思和检讨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不足。这3个观点,也是中央向特区政府提出关于香港特区应当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的3个问题。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发表其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前夕,回答了前两个问题;在第二份施政报告中,回答了第三个问题。这一切,表明现届政府在领导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作了努力并将继续努力。
为扎紧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篱笆」,关于上述3个问题,特区政府应考虑採取进一步举措。
对于「香港民族党」的几位领头人物,特区政府应当考虑「绳之以法」。有些人以为,这几个「港独」分子的行为尚未到《刑事罪行条例》相关条款所要惩处的地步。这是一个「相由心生」的问题。存有同情或宽恕之心,怎幺看这几个「港独」分子都未触犯刑律。但是,建制重要成员必须出以「公心」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对于香港外国记者会,特区入境事务处已拒绝其第一副主席马凯的工作签证续期。政府不承认这样的处理是因为 但是,公众认为是因为 马凯是香港外国记者会邀请陈浩天出席午餐会并发表「港独」演讲的人。特区政府无论如何解释马凯签证事件,都应当中尽快同香港外国记者会解除关于其会址使用政府物业的租约。当前全球政治形势,尤其需要这样做。
宜启动23条立法程序
有一种观点:「香港民族党」已被禁止运作,马凯已被拒绝工作签证续期,有关的处理够了,不要过甚。这种观点不只是姑息宁人的态度问题,更涉及是否严格执法或严格执行租约,听不得。
行政长官在其第二份施政报告第33段说:「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以维护国家安全。我多次公开表示,政府会审时度势,谨慎行事,并继续努力创造有利立法的社会环境,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对违反宪法和《基本法》,试图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视若无睹,不等于可用来处理若干应禁止行为的香港现行法例只能『备而不用』。保安局局长上月引用《社团条例》採取行动,就是一个有力的说明。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亦引发对第23条立法工作的热烈讨论。我会认真聆听,探讨如何让香港社会可以正面地处理这个对特区的宪制要求。」
同上一份施政报告相比,行政长官第一次使用了「我会认真聆听,探讨如何让香港社会可以正面地处理这个对特区的宪制要求」的措辞。
在发表施政报告后、会见传媒代表时,林郑月娥表示,施政报告不会提出她在任期内不做的事。期望行政长官任内成功落实第23条。从现在起,就要为余下任期某一时间启动第23条立法程序积极準备。第一,应当进一步遏制「港独」,在香港社会营造对「港独」「零容忍」的氛围;尤其,应当要求香港的大学管理层切实遏制校园「播独」。第二,应当进一步加强推广《基本法》活动,消除对第23条「妖魔化」恶劣影响。第三,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增强香港居民的国家观念。第四,应当充分估计一两年后中美关係和全球格局演变,很可能从外部增添落实第23条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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