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纬
「香港民族党」成立之时,我在《中国日报香港版》发表过一篇评论文章,呼吁香港政府对该组织採取有力的威慑行动。笔者欣喜地发现,警方自那以后对该组织进行了专业细緻的调查,这才有了最近的禁令建议。保安局拟禁制「香港民族党」运作有一个明显的益处 令香港所有隐藏的分裂势力无处遁藏,暴露于公众视野中。
禁令具法律基础
自禁令建议提出以来,反对派阵营及支持它们的媒体倾巢而出,抗议政府的行动。他们宣称反对「港独」,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他们是在暗撑「港独」。最近,有知情人士揭露反对派的一些领头人物以及「佔中」运动的组织者都曾接受美国的秘密捐款资助。近来中美贸易冲突升级,美国希望尽一切可能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製造麻烦,因此很显然,香港反对派现在的抗议行动是美国势力在背后指使的。
他们能想出更具说服力的观点,来驳斥政府建议的禁令吗?他们称政府禁制「香港民族党」的计划,违反了基本法保障的结社和集会自由权。他们显然完全忽视了,或者全然不了解政府这一行为所具备的坚实法律基础。《社团条例》于 1949年开始实施,其宗旨是「就禁止某些社团的运作,以及与此有关的事宜」提供法律依据。在该条例订立的年代。「某些社团」指的是当时十分猖獗的三合会组织。根据《社团条例》,三合会是非法组织。任何人若声称是其会员,或者参加三合会的会议,均被视作违法行为,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以反对派的逻辑来看,这一法例也必然侵犯了三合会的集会和结社自由权。但是有任何一位香港公民对此法律有非议吗?显然没有!
「香港民族党」的罪责比三合会轻吗?「香港民族党」自称其目标是将香港变成一个独立的共和国。为达到这一目的,其成员会使用包括暴力在内的所有可能有效的手段。这不禁令人联想到可怕的新芬党(Sinn Fein)。新芬党是一个极端主义政党,其创立目标是促成北爱尔兰脱离英国独立。它诉诸暴力,与极端主义的爱尔兰共和军同流合汙,上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在英国各地发起连串恐怖袭击,直到1994年才同意停火。在那30年裏,成千上万的士兵、员警和包括儿童在内的无辜平民都因为新芬党的可恨目标而遇害。因此,我们不难意识到,一个以争取香港独立为奋斗目标的组织对香港的危害会比三合会更为严重。然而,某些反对派政客却将他们对社会构成重大危害的行为与「结社自由」和「集会自由」混为一谈,这完全是在恶意淡化他们的危害!
「港独」如同癌症
有些人认为,「港独」分子人数不多,尚未发起任何暴力行动,因此应该被宽容对待。显然,这些人不熟悉恐怖组织「伊斯兰国」就是通过操纵社交媒体而突然崛起的。大多数反对派政治团体都十分擅长通过社交媒体歪曲事实,煽动理想主义的年轻人的不满情绪,从而博得同情或者支持。他们只需要在香港1%的人口中种下叛乱的种子,就能迅速拥有一支7万人的「军队」!当局在事情尚未发酵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前将其制止,是十分明智的。
事实上,执法机关曾发现,一个自称「香港独立军」的团体运营的网站竟然公开发表如何製造炸弹的文章。在一起案件中,一些自称「港独」组织成员的人被发现製造烟雾弹并计划发动恐怖袭击。他们已经被定罪,目前正在服刑。立法会附近也发生过小规模的爆炸案,但犯案者至今仍未受到惩处。
「港独」就如同癌症一样。2015年,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施政报告中提及了「港独」的威胁,但在当时并未引起大家的关注。现在,「港独」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威胁。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上,发出了严正的警告:国家主权的底线绝不容触碰。我们应该对「港独」採取零容忍的态度。「香港民族党」很可能会针对政府的禁令提出上诉或司法覆核,但是在有力的证据下,毫无疑问,法院将裁定禁令合理且合法。而这将为政府坚决打击所有隐藏分裂组织(包括得到海外秘密支持的分裂组织)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旦公众认识到政府行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香港便可以开始準备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二十三条的立法可以分阶段进行,比如先通过叛国罪和分裂国家罪立法。唯有如此,香港才能履行基本法中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注:作者郭文纬曾任副廉政专员,现为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客座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于《中国日报香港版》评论版面。翻译:李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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