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合宪合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1月07日

「一地两检」合宪合法

立法会议员 陈恒镔

港人对香港兴建高铁连接内地,令两地交通更加便捷,以及促进本港经济发展,翘首以待。因此,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票通过《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民建联表示欢迎,并认为「一地两检」的「三步走」程序现已完成第二步,香港实在没有理由再拖延,反对派亦不要再钻各种空子,企图阻挠「一地两检」的本地立法工作。

对于反对派近日仍在纠缠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决定,以及「一地两检」的法理依据,甚或拟议向本地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我们认为,是不可能成功的。人大常委会是次以决定的方式,确认「一地两检」符合宪法及基本法,本身具有宪制性法律效力,正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所指,这次的决定就像当年全国人大通过基本法的情况一样,以决定的方式确认符合国家宪法,是一项重要的宪制性判断,不容质疑。

至于另有反对派指基本法没有条文处理「一地两检」的情况,因而不能推行「一地两检」,我们认为亦是错误的观点。宪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及推动有利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事务,因此,宪制性文件不会就各项政策作出详细的论述及规定,否则便会阻碍当地社会及经济去适应未来的情况及新形势。同样地,基本法虽未有「一地两检」的提法,但中央制订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是不会阻止「一地两检」的推行,阻碍本港的经济发展的。事实上,中央通过基本法落实对港的施政方针,当中一项便是协助香港经济持续发展,而高铁正正就是帮助香港经济发展的有效工具。因此,反对派认为基本法没规定便不能推行「一地两检」的观点,并非中央落实基本法的原意。

一直以来,不少民调都指出,香港市民普遍支持实施「一地两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既已为推行「一地两检」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我们期望立法会应尽快通过本地立法,而特区政府则要做好各项通车、通关以及车站交通配套等方面的具体安排,让香港高铁今年第三季通车的目标能顺利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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