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园非反对派财产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6月07日

何子文

康文署将维园足球场租予各界庆典委员会举行庆回归活动,令「民阵」今年不能再租用维园足球场作「七一游行」起点。「民阵」召集人区诺轩恼羞成怒,指庆委会是「精心计算」利用申请程序,以增加成功租借维园的机会,又指政府不将维园足球场借给他们游行是要「洗太平地」。区诺轩更恐吓称,如果庆委会拒绝借出场地供游行使用,他们将计划向警方申请铜锣湾其他地方,包括东角道、记利佐治街及中央图书馆等,让游行起点遍地开花,威胁之意已是跃然纸上。

康文署处事公正

「民阵」的说法完全是蛮不讲理,等如将维园当作反对派的「财产」,只有他们才可以使用,而且只许举办反政府游行,而不能作庆回归之用,请问这是何道理?不过,「民阵」的恫吓不可能令庆委会就範,也不可能令康文署改变主义,反而暴露其不堪与理屈辞穷。况且,举办游行是要警方批准,「民阵」扬言遍地开花,不但市民不会支持,法律更不会容许。

借用维园有既定的程序,按康文署借场活动规定,借场须于活动3个月前入纸申请,亦即今年大概3月下旬左右入纸。「民阵」申请7月1日档期作游行活动,却与庆委会活动撞期,如果彼此申请日期相同,康文署自然有决定权。事实上,过去多次游行,康文署都已经让「民阵」租用维园,这次租予庆委会作庆回归之用,也是十分公正。相反,如果每次都借予「民阵」,反而是不合情理。

更重要的是,今年七一是回归二十周年的大日子,更会有国家领导人来港,在这样盛大的庆典中,「优先」将场地租给庆回归活动,在情在理都没有可质疑之处。正如庆委会执行主席郑耀棠指:「我租用一次都不可以,(维园足球场)这是公众地方,我申请一次都不批准,实在没有道理,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让我举办一次不可以吗?」确实,「民阵」要举办游行一年365日都可以,现在不过让出一日来庆祝回归都不可以,这是什幺道理?

其实,「民阵」游行并非一定要在维园出发,既然维园已被租用,他们大可以租用其他地方作起点之用,就等如过去七一维园都例必被「民阵」租用,其他庆回归的活动不是同样移师其他地方?有何问题?为什幺庆回归行动可以移师其他地方,「七一游行」就不可以?一定非维园不可?这不但反映反对派的霸道不讲理,更暴露其将维园当作私产,视为反对派每次政治行动的「御用场地」。然而,维园是香港人的维园,不是反对派、不是「民阵」的维园,他们有何资格一定要租用维园,甚至恐吓要遍地开花迫使庆委会就範?这难道就是反对派口中的民主精神、程序正义?

民阵看不到民意向背

「民阵」在事件中气急败坏,借题发挥,不过是为了炒作事件,制造所谓「政治封杀」,以鼓动更多市民上街。然而,现时政治气氛趋稳,市民对于政治对立已经极为厌倦,希望给予林郑月娥施政的空间。所以,反对派也知道今年七一游行要动员市民上街将十分困难,才要为借租场地一事大造文章,纯粹是政治操作。但「民阵」错判形势,看不到民意向背,最终示威不成只会示弱,成为最大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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