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 陈克勤
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上周签订了新的《管制计划协议》,准许回报率由目前9.99%下调至8%,协议年期回复至15年,至2033年止。民建联认为新协议无疑是削弱了政府与两电未来的议价能力。我们认为政府在与两电商讨燃料帐收费调整次数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措施细节时,必须审慎处理和尽量谘询公众。
新一份《管制计划协议》的准许回报率下降至8%,可说是为本港用户利益的争取向前迈进了一步,假设其他影响电价的因素没有明显变化,新协议生效后,短期内电费有可能会减低。同时,新协议亦引入了更频密的燃料条款收费调整机制,令电力公司所承担的实际燃料成本,更能适时在电费中反映,避免过往计错数问题。若果新机组投产时出现过剩容量,在计算准许回报率时,固定资产净值中,便由过去只计算一半资产净值,改为不会计算任何过剩容量机组。以上措施相信都会对稳定电费有一定帮助。
但我们强调,为了符合2030年减排目标,未来价格较高的天然气发电比重须增至50%,并须添置新天然气机组的资产,因此,长远来说,电价的上升压力着实不小,市民未必能够因准许回报的下降而受惠。
另外,政府与两电虽然推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证书」的新措施,鼓励两电在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工作,但观乎两电的风力发电研究经年未有成果,反映政府多年来在相关工作上仍然不足。
民建联促请政府未来在与两电商讨协议措施的具体细节时必须审慎处理,除了增加调整燃料帐次数外,例如由现时每年一次改为每季调整外,亦应积极考虑设立燃料帐结余上限;同时,在订定可再生能源上网价格水平上,亦须仔细谘询公众,以求增加计划的吸引力以及成功机会。
长远而言,我们认为,当局应要求两电承担部分燃料成本;同时,应扩大行政会议的电费审批权,不仅涵盖基本电费率,亦包括净电费,即连燃料成本估算也包括在内,以保障电力用户的权益。当局日后亦须致力推动两电推出更多电费减免措施,以纾缓弱势社群的电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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