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任命不是橡皮图章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4月17日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 陈建强

特首选举虽已落幕,但与此相关的歪论仍未平息。特首梁振英日前特意以网誌去澄清中央对管治香港问责团队的实质任命权,指香港依照《基本法》享有高度自治,香港的自治权远比其他国内外城市更高,「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对行政长官高度信任,否则不能委以大权。」

任命即是指命令任用。今次特首选举突然闪爆所谓「实质任命权」的议题,但其实,除了虚位的君主立宪制之外,所有的政治任命,特别是中央对地方的政治任命,都是以实权形式去体现管治意愿的实质性任命,从不是象徵性的荣誉权力。试看,《中英联合声明》指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第45条更点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香港不是主权国,而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一个获中央特别授权,获享「一国两制」特殊优惠的外向型经济体。「一国两制」本是助力香港回归和两地融合,但却被国际力量利用作为实现对华「和平演变」图谋的跳板。近年,有人把特区与中央,将「一国」和「两制」对立起来,更恶意诠释及引用《基本法》条文,以图对抗、限制和诋譭中央对港的管治权。更甚者,在特首选举中,有人刻意制造民意吹捧对抗中央的特首候选人。这些都不是认知上的谬误,而是故意扭曲香港在回归后的新宪制秩序,以及香港的法治基础。

虽然《基本法》并未明确指出不任命的法理基础和程序,包括决定任命和不任命要在多少个月、多少日内作出,以及须予考虑的因素和理由等,但有关安排无损中央的任命权。大家必须秉持全局观,依据香港和国家的长远利益考量,设定新形势下的新机遇。若为反而反,将是完全不可理喻,逆法而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早已指出,根据《基本法》,香港是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域,特首既要对特区负责、也要对中央负责,「中央的任命不是橡皮图章,而是实质性的任命,是体现国家主权的行为,也是中央行使对香港管治权力的具体体现。」

特首选举不仅是香港自治範围内的事,更是涉及中央实权的事,关系到「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正确实施,关系到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中央对行政长官选举必然高度关注,也不可能不关注。

上一篇:修补社会撕裂 也要坚定底线
下一篇:要做「促成者」须除「官僚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