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国安立法 长治久安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8月03日

今日是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在此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香港国安法乃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标誌性法律,将切实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毫无疑问,这是香港重新出发,迎来由乱入治、返回正轨的历史性契机。

过去23年来,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方面一直留白,本地未能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没有针对禁止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非常遗憾,以上法治空缺漏洞,导致香港陷入乱局,有关危险有愈演愈烈之势,去年爆发的修例风波正是一大明证,不单表现出明显的恐怖主义犯罪倾向,一些组织和人员还明目张胆地鼓吹「港独」、「自决」等言论,一些外国势力更是赤裸裸地插手和干预香港事务;对于这场香港历史上最长的动乱、回归以来最为严峻的局面,带来对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挑战与冲击,且涉外部势力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由香港特区到中央政府诚不可能坐视不理。相信绝大多数市民均看到了国安立法的必要性及迫切性,故此,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所指,今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香港国安立法过程合理合情、合宪合法,全国人大会议作出有关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程序制定通过了这部全国性法律,然后再通过将法律增加到基本法附件三,在习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在香港特区刊宪之后正式生效,一切皆符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而且,法律亦充分考虑两种制度差异和香港具体情况,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国性法律相衔接,与香港现有法律体系相兼容,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当中并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区、最大程度保障人权、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的特点、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立法不单不会损及而是进一步确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此外亦不会损及而是进一步维护外国人在港的合法权益和外国投资者在港的利益,体现了「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原则,只会精準打击危害国安犯罪行为。凡此种种,香港国安法皆有力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防範和遏制外来干涉,保障香港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也必将为香港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便利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发展香港经济、改善香港民生,充分展现「一国两制」的制度优越性。

香港国安法甫一通过,已即时产生震慑力,彰显法治威严,多个深有「港独」、「自决」色彩,以至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昨日已纷纷宣布解散及停止香港运作。接下来,香港特区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部重要法律,要加强法律的宣讲解读,加快建立健全与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执行机制、专门机构和执法力量,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法定职责。此外,还须深入开展宪制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历史文化教育,弘扬爱国精神,增强国家意识,为法律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和广泛的民意基础。毕竟,法律并不重在事后惩处,而是重在事前确立守法意识;在国安法高悬利剑之前,那些极少数的危害国安分子必须悬崖勒马,否则必然承受知法犯法、损港损国的严重法律后果!国安立法为香港掀开历史新一页,为香港开创更稳定、更康庄的局面。相信在国安法护航下,香港必能走出昔日动乱,风雨过后见彩虹,重新出发创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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