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对正确实施《澳门基本法》具同样指导意义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文/叶桂平(作者为澳门学者同盟理事)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就《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进行解释(以下简称「释法」),不仅体现国家意志,回应社会关切,而且还明确国家的核心利益是维护主权、统一和安全,明确拥护基本法、效忠国家和特区是所有参选或出任相关公职人员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对于香港、澳门特区实施基本法均具有同样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一小部分披着民主外衣的香港人,打着「民族自决」的旗号,勾结外部势力,妄图通过製造激烈的政治争拗和族群分裂,一方面存心令香港变色、中国变天;另一方面则企图使特区政府动辄得咎,难以集中精力进行科学有效、着眼长久的决策,致使香港社会严重内耗,不断错失发展机遇。如此行径既严重触及「一国两制」底线,更危及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原则。此次「释法」,釐清「依法宣誓」的明确规範,防範「港独」分子借助立法会平台,进行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获得包括香港居民在内的13亿中国同胞的一致认同。

港澳自古就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儘管都在努力践行「一国两制」,然而区情却大不相同。香港出现的情况,澳门亦应引以为鉴。首先,「释法」是对个别愚昧无知「港独」青年的当头棒喝,值得反思的却是香港教育和青少年培养机制。澳门应重视加强青少年对祖国和特区的了解,引导他们正确树立「爱国爱澳」情怀。

事实上,自回归以来,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通过特区政府和澳门居民的共同努力,澳门经济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各方面制度日益完善。在此过程中,广大居民的参政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利益分化日趋显着,各种利益诉求显得更加多元。类似「港独」思潮虽未在澳门出现,但当今资讯发达的时代,本地年轻人会否有样学样,不容小觑之余更应细緻周全的应对和预防。

其次,「释法」对理解《澳门基本法》第101条大有裨益,澳门应以香港作为前车之鉴,及时检讨相关法律法规,填补选举和管治制度上可能存在的漏洞,防止任何不拥护基本法与不效忠特别行政区人士有机可乘,在议会内作出分裂国家的行为,建设精干高效的「爱国爱澳」施政团队。特别是,避免香港当下乱象明日在澳出现,严防有人藉此破坏澳门社会来之不易的繁荣稳定局面。

此外,「释法」体现了中央对特区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澳门所取得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发展硕果,更印证了只有背靠祖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特区才能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巩固民生,保障居民的根本利益。

稳定繁荣、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推进民主政制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民主政制发展的推进则又是以创造更幸福祥和的生活环境为目标。

因此,如果不能正确了解两者关係,以破坏和谐美好的社会气氛为代价,过激地推行民主政制,不仅无法维持繁荣安定,而且还会伤害乃至断送民主的前程,酿成社会动荡,殃及民生福祉。这也正说明了,脱离了居民幸福的价值追求,无论是充满「革命激情」的热烈争辩,还是空谈好听的「主义」,都将丧失政治体制发展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香港社会过去一段长时间的折腾,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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