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森申(专业自由撰稿人协会特约评论员)
近年来,「港独」势力吹「独」手法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甚至于在香港立法会首日会议以及之前的议员宣誓就职仪式上,出现了堪称立会有史以来最不堪、最混乱的局面,候任议员「青年新政」梁颂恆、游蕙祯等人刻意篡改誓词,宣誓无效,另有罗冠聪、刘小丽等人则以恶劣手法完成宣誓。「港独」分子藉宣誓仪式公然辱国播「独」,性质极其严重,直接危及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冲击「一国两制」底线,破坏两地关係,损毁香港繁荣稳定,因此中央果断出手,主动释法,依法惩处「港独」,不容侮辱国家、鼓吹「港独」的搞事者有任何机会混入立法会。
自人大释法以来,引起不少相关辩论,「港独」分子乃至一些反对派政客打着所谓的「维护司法独立」旗号,不断散播诸如「这是『一国两制』的末日」、「人大无权释法」、「人大不应释法」「人大释法破坏司法独立」等混淆视听的观点,意图歪曲、否定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刻意忽略「一国两制」中「一国」这一核心内涵。
在「一个国家」这一核心内涵下,根据宪法与基本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所有条文都有权作出解释,并非如反对派所言,仅仅限于涉及中央与特区关係的内容,而是对所有基本法条文都有权解释。因此,人大释法权力是来自于宪法授权。
在「一国」这一核心内涵下,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不可能受特区主观意愿所约束。而「港独」分子放肆侮辱国家及民族,公然挑战基本法,阻碍特区政府机构正常运作,破坏香港法治,冲击「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国家主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特区发展以及七百万市民的福祉构成严峻挑战,人大释法恰逢其时。
在「一国」这一核心内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阶」高于香港特区法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涉及到主权以及中央与特区关係问题上,下级法院必须听命于上级法院。
此次梁游「宣誓闹剧」,引起社会强烈愤慨。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对基本法有关条文启动释法程式,亦是维护「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一是有利于维护香港法治的核心价值。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拥有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法治被多数港人视为核心价值。众所周知,香港是实行判例法的地区。法官对任何重大案件的裁决,将成为未来审理类似案件的範例。「宣誓闹剧」涉事者宣扬「港独」,侮辱国家和民族,是歪曲法律含义,踏践法治。
人大释法,有助外界更清晰、準确地理解基本法有关条文,有利于香港高等法院準确适用法律,作出合法裁决,为今后留下好的判例。这非但不是干预司法,反而有助于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
二是有利于赋予基本法更强的生命力。近年来,「港独」思潮在香港滋生发展,严重影响香港社会稳定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此次「宣誓风波」涉事者宣扬「港独」等言行更严重触及「一国两制」的政治底线。此次人大释法,预计将赋予基本法第104条中「拥护」和「效忠」这两个关键字较明确的含意,使基本法能更有效地应对香港社会出现的新问题。
三是有利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香港立法会个别候任议员在就职宣誓时的言行,是对宪法和基本法的亵渎。声称涉事者是在行使言论自由,完全是无稽之谈。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基本法进行解释,明确有关条文的含义。这既是权力,也是宪制责任,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的必要之举。
纵观整个事件始末,一切质疑人大释法的声音都应该停息,全都是经不起推敲的错误观点。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是在权衡轻重后慎重决定的,其法理和法律依据充分,得到绝大多数香港同胞的理解和支持,非常适时和必要;释法清晰地向香港和国际社会传递出如下信号:「一国两制」以「一国」为核心内涵,而「港独」严重损害香港同胞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安全,中央决不可能坐视不管。在对待「港独」问题上,中央没有丝毫妥协退让的余地。释法不仅针对目前情况,更着眼长远有效遏止「港独」,彻底阻止「港独」分子混入香港政治架构。因此,释法要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让香港立法会早日回到正常有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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