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倂举满足不同居住需求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11月05日

租购倂举满足不同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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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时报评论员李明生

公屋供应会否「封顶」?应否「封顶」?连日来触发热议。特首林郑月娥昨再度澄清,表示日前接受媒体专访时指80万公屋单位足够照顾基层家庭需要的说法,并非一个建屋目标,亦非一个存量封顶,更强调未来建屋量只会有增无减,完全不存「走数」或不尊重长远房屋策略的问题。林郑并强调,访问中讨论的其实是个房屋政策概念问题,不是为公屋数量定下指标,她对相关概念简单化的表述所引起的不必要焦虑,表示歉意。

其实,「封顶论」误会甫一流传,就在访问刊登当日林郑月娥便马上亲自解画,及后运房局局长陈帆亦在立法会上解释,连同昨日林郑再度澄清计算,当局实已三度出来回应事件,表明「80万封顶」的理解并不正确。林郑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厌其烦释除公众疑虑,可见她非常重视市民声音,也体现了她非常关心社会对公屋的需要。

无论如何,今次「乌龙」带出一个不错的公众讨论:究竟公屋供应应否「封顶」?某程度上,这亦为林郑提出相关房策问题所希望看到的答案。深入林郑的房策概念,固然不是不再兴建公屋,而是在争取缩短公屋轮候时间的同时,争取透过绿置居来帮助较有能力并想置业的公屋住户上移置业阶梯。这两个目标,表面看来有矛盾,惟实际却不然 因为,绿置居的设计是「一换一」,也就是说,每多一间绿置居的供应,就等于腾空增加一间公屋供应;所以,提高绿置居的供应量,公屋轮候人士不单可以继续获派公屋,还可一石二鸟地让原有公屋住户晋升成为业主。

公屋与绿置居两个政策还可互换互补,亦即当绿置居的置业需求不足,相关单位可以变回公屋出租。毕竟,政策必须因时制宜,市民及市场的需求会因应不同情况而出现变化;有鑒于公屋和绿置居本属同一事物,两者诚可根据需求主导来调整供应量,不必然是铁板一块由供应主导的,整个过程亦可「由下而上」而非「由上而下」。正如林郑昨日所言,80万这个数字基本上是指现存量,以目前轮候人数和时间来说当然是不足够的,但当日后房策条件完备,就可透过绿置居来满足较有能力人士的住屋需要;她还补充,最终绿置居数量仍待评估,亦决定于日后坊间对出售房屋的反应及需求,不存在一个硬指标,政策仅旨提供更多选择。

自从林郑上台以后,房策便新添了好些不同载体,这包括组合屋、共享房屋、社区光房等过渡性房屋,又有绿置居、首置上车盘等来补足置业阶梯,凡此种种皆分别针对不同人士的不同居住需要。不过,归根究底,唯有土地供应得以增加,否则一切只是分配比例问题 同一道理,倘不增加公营房屋的建屋量,则政府手头上既无新的公屋、又无新的绿置居,试问又怎能缩短轮候册及轮候时间?说到底,唯让「人有所居」,这才是一切房策的最大目标,而增加供应正是此中王道办法;而于此基础上,再为市民提供孰租孰购等选择,并透过多元措施来满足不同需要,这亦为完善香港房策的居住和置业阶梯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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