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港多间大专院校,近日出现「港独」标语、粗口辱华及对蔡若莲丧子之痛的凉薄言论,令青年学生教育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一小撮学生有错不认,知错不改,说明部分学生基本的认知能力、道德操守和法治意识,均出现了偏差,就连一些很基本很显浅的道理,居然公然违反,还自以为是,完全超过法治道德的底线。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园地,校方管理层必须负起责任,态度明确,立场清晰,引导学生守法治,明是非,行正路,绝不能让校园成为政治角力之地,更不能成为「港独」生力军的滋生场所。
开学之时的校园「播独」事件,从中大开始,继而扩散到多间院校,期间发生中大前学生会会长周竖峰用「支那人」辱骂同学,还有人在教育大学告示栏贴上冷血标语,造成恶劣影响,备受各界批评。然而,有部分人在面对触犯法律,以及失德败行的事实时,却颠倒是非黑白,强词夺理,教大要追究冷血事件的责任,教大学生会竟攻击校方「制造白色恐怖」;中大新亚书院决定启动调查程序,新亚学生会却攻击是「未审先判」,13间大专院校学生会还发出联合声明,反指「箝制学生表达自由」,叫嚣「港独」「并无违反香港法律」云云。不难发现,部分学生已到了无法无天,甚至扭曲一些基本价值观和常识的地步,这实在可悲!
归根究底,少数学生一再硬拗,满口歪论,推卸责任,实际上是政治立场先行,受激进思想和「港独」侵蚀的表现,而社会上有些人则扮演护航和推波助澜的角色,令情况趋于恶劣。对于校园出现鼓吹「港独」等问题,学校有责任好好处理,校园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基本法第一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和第10条,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任何人企图或準备做出煽动意图,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激起对其离叛等,即属犯罪。「港独」违法确定无疑,与言论自由无关,校方理应坚持法治原则,表明态度立场,引导学生认清「港独」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有学生至今仍振振有词,以「言论自由」为名,阻止校方清拆「港独」标语,淩驾法治,这与个别大学的管理层,过往对学生规範意识薄弱,一直采取纵容态度不无关系。例如在出现「港独」横幅和标语后,中大最初下令拆除横额、撕下海报,在被学生会会长区子灏带着成员围堵后,副校长竟然承诺在得出共识前,不会有拆除行动,这种容忍和让步,无疑是校方主动放弃管理之责,不仅是失职,更助长这些学生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只会令他们认为只要能达到一己目的,就可不择手段,甚至犯法,在错误路上越走越远。
教不严,师之惰。要对学生负责,校方必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能态度暧昧,含糊其辞。须对违法错误言行直斥其非,在规章制度上进行规範,让学生知错能改,犯错担责。同时,还要杜绝有教师灌输激进思想,鼓动学生暴力抗争、不守法治,严防其荼毒下一代。
今日时报评论员 周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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