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区政府积极推动应用科研发展,新的一份施政报告更强调大学知识转移工作的重要性。政府要求大学「进行更多符合香港需要、具影响力及可转化作应用的研究项目」,并且「优化其知识及科技转移计划,加强知识转移办公室的功能,以统筹及转化研究成果」。
事实上,教资会也视知识转移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成功向立法会申请由2009/10年起每年给予高等院校5000万元经常性拨款,推动大学的知识转移工作。教资会每年均发布香港八大高等院校的《「知识转移」经常性拨款年度报告》,其中最新年度报告引起不少讨论。
知识转移有多项评核準则
部分讨论侧重知识转移的收入,即计算香港八大院校在教资会统一设立的6项指标下的总收入,这些指标包括:知识产权收入、共同研究项目收入、合约研究项目收入、仪器及设施服务协议收入、顾问研究收入,及持续专业培训计划收入。按总收入排名,前三甲的院校(理大、港大和中大)或是以理工学科见长,或是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大学。以人文社会科学为发展重点,规模相对较小的岭大及教大,其科技知识转移收入较少,总收入也相对落后。但是,笔者根据各校的教学研究人员数、全日制学士及研究课程的学生数,计算人均知识转移收入,结果显示,规模相对小的学校,在人均知识转移收入方面的表现其实不俗。(见表一)
知识转移不应将「金钱收入」作为唯一的绩效指标,在评估知识转移时,我们可以考量有关知识产权/专利技术,项目产品的产业化,还可以是一系列的公开活动,传播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又或是学者通过担任相关组织的谘询委员会成员,提供专业意见。事实上,目前教资会对八大院校知识转移的绩效指标,也体现这些方面的内容,譬如,举办公开讲座、研讨会、工作坊及社区演讲,教职员或学生举办的表演及艺术展览等公开活动的次数,以及担任相关组织的谘询委员会成员的教职员人数。考虑教职员及学生人数后,教育大学在举办知识转移的公开活动方面,表现领先。(见表一)
莫局限于商业及科技领域
「知识转移」并不等同于「技术转移」,「应用化」也不等同于「商业化、产业化」。知识转移的领域相当广泛,有商业经济、科技工程,也有人文社会科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与环境学等等。这些领域的应用研究也可以转化为具体的项目,惠及社会。知识转移项目不应局限于专利技术、商业价值、科技产业化,其体现社会关怀,推动社区共融,促进社会发展的贡献,也应该得到肯定。
知识转移对于社会和学界,可以说是「双赢」。正如教资会指出的,「社会不单能从院校的知识转移活动中得到实质的益处,学者及研究员亦因而能与广大市民有更紧密的联繫」。但是转移什幺知识,如何转移,都应按各大学的办学宗旨和角色,釐订一套恰当的评估机制,以助院校发挥所长,学者各展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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