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财商】消费守则是「需要」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8年05月21日

很多家长都会问一个问题:如果小孩子很喜欢某样不实用或太贵的物品,做家长应拖延、就範还是坚决不买?

首先我们应将「需要」定义为不可缺乏,「想要」定义为可以替代。定义好后便能够和孩子定规矩,从生活中教导「需要」与「想要」。与孩子定下购物守则:「需要」才买,当然父母平日也应做好榜样。我们从前带儿子去冒险乐园玩,先讲好会换多少个代币,适当时提他们剩下不多了,好好享受,不会再买了。先与孩子说好,便不会出现吵闹。

买前不停重复

买东西前,要教导孩子用钱的原则和标準(要不停重复),定好了就不要随便改;切勿采取逃避的态度,或懒得解释或轻易就範这都不好的做法。例如:女儿看见一双粉红色的袜子,很喜欢,想买下来。

妈妈:「你记不记得我们何时买过袜子呀?」女儿:「一星期前。」妈妈:「那你天天都有袜子穿吗?」女儿:「有。」妈妈:「那便不需要买了,因为你有足够的袜子穿,而且这款袜子是一星期前买的,只是颜色不同,没有必要再买。想买就要待袜子不合身,或破了洞才买,明白吗?」

父母要坚持

当孩子到玩具店或文具店时,看见不同卡通人物的玩具和玩偶等,便想即时拥有,但可能之前已买过同类的物品。此时便要与孩子定下购物守则:「需要」才买。父母可先问子女类似以上例子的问题,引导他们,要他们学分辨什幺是「需要」,什幺是「想要」。

然而,面对心爱之物,孩子总能想出不同理由和藉口,父母便要考虑物品是否实用和有必要买;如果该物品实用,便可考虑买下,但也要告诉孩子,今次买了,要保证在某时段内,例如2个月,不可买同类物品,这样孩子便会明白不是想买就买。如果孩子想买的是既不实用,又占地方的巨型BEAR BEAR熊,那更要坚决拒绝,哪怕孩子「扭计」,父母也要坚持。儿童理财顾问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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