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法怎幺办?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7年07月10日

未成年人犯法怎幺办?

网络图片

近期发生了一件令人噁心更令人痛心的事件。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是延庆二中一学生厕所受辱视频。视频中男生被同学要求触碰粪便并吃下,在网上引发极大反响。上周,警方对此事发出通告称,7位涉事学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其中5人被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但由于此5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被免于行政拘留处罚;另外2人因未满14周岁被免于处罚。而延庆二中则对涉事责任学生给予了留校察看等处分。这样无关痛痒的惩罚显然与事件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不匹配,故而引起了舆论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热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岂能是挡箭牌

据说这个被欺凌的孩子患有小儿麻痹,根本没有反抗能力,在他受辱的视频被传播出去时,他的尊严就这样被践踏得一丝不剩。相信任何一个三观正的人对此事都会感到愤慨,但是不知道出于什幺目的,每每遇到未成年人出现恶性犯罪和违法事件,就会有一些人以「给孩子一个机会」为由,主张从轻处罚。此次也不例外,甚至有人用上「法律不止步于惩罚,它着眼更远」等令人肉麻的语句来为如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僵化执行来辩护,还要「用法律的温度抚慰受伤的心」。

这种评论看得人咬牙切齿。如果你是受害人,对你施暴的人被免于处罚,连开除都做不到,你受伤的心要如何抚慰?法律给了那些施暴者机会,那幺谁给受害者一个公道?无怪乎现在很多人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称为「未成年人包庇法」。因为这个「保护法」给了一些未成年人更多的违法犯罪空间。

法律的目的当然不仅仅是惩戒,但惩戒也应该是法律的目的之一。未成年人确实由于心智未成熟,容易出现「走错路」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不付出代价地违法犯罪。所有为未成年人犯罪开脱的人都无法回答下列问题:法律不能惩戒邪恶,如何维护正义?没有惩戒的法律,何来威严?没有威严的法律,谁去遵守?我们当然要给未成年人机会,但所谓给违法犯罪者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不是通过不惩罚方式,不是在不惩罚的情况下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能做到的,否则只会起到纵容犯罪的反作用。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恰恰揭示了目前中国校园霸凌和凌虐事件为何频发,且屡禁不绝。

遗憾的是,种种迹象表明,未成年保护法的现状很难改变,很快人们就会忘记这个被逼着吃髒东西的男孩,忘记他所受到的伤害。男孩还活着,耻辱伴随他的一生。真心希望在未成年人的世界里,正义的惩戒也不会缺席。

武敬斌

上一篇:改革首要为民
下一篇:从经济角度看内地教育模式改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