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内地着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一句「廉租房不应该有厕所」曾引发大讨论。在当时,这样的言论既挑战了绝大多数人的社会「常识」,又被认为是对穷人赤裸裸的歧视。
其实,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茅于轼的逻辑很容易理解。如果廉租房在建设上与普通住宅无异,那幺又从何形成廉租房的低成本和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如果依靠的是政府严格的审核和监督,那幺这部分的额外成本又有谁来承担?且其中存在着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因此,要真正将廉租房给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要幺需要依靠类似「不建厕所」的手段,通过牺牲实用价值的方式将能够付出更高溢价的群体排除出去;要幺就要像香港的房委会及房屋署一样,设立一个庞大的机构对所有的申请者进行复杂的审查。否则,「又要威又要戴头盔」,过分美好的心愿只会导致残酷的结果。
价值与监管的两极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今如火如荼的「共享经济」热潮,其实也有很强的启示性。以市面上最为主流的两款共享单车「摩拜」和「ofo」小黄车为例,哪一款单程更受欢迎?根据最新的调研数据,ofo无论在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评分上,都相较对手摩拜要高很多。的确,由于ofo小黄车的车身轻,骑行省力,押金低,优惠活动多,因而市场上十分受欢迎。但也正是如此,导致ofo的折损率也远远高于对手:除了车身由于成本较低而经常损坏之外,车身被故意损坏,甚至被私自占有的情况,也大多数发生在小黄车身上。根源就在于,小黄车的运作几乎满足了「高价值」与「低监管」这两个条件 以轻微的违法手段换来一辆骑起来很舒服的单车,无疑是一件「性价比」很高的事情。
相反,摩拜单车虽然车身笨重,骑行体验较差,但这样反而抑制了很多用户的占有慾。再加上相对较高的押金和车上的定位系统,令用户违法被抓的成本变高。「低价值」与「高监管」虽然令摩拜的流行度大打折扣,但恰恰反而更有助于其长期的健康运营。毕竟,对很多人来说,满足出行的刚需才是共享单车的第一要务。
满足社会需要,提供其他人需要的产品,无异是一种美德。但从历史上来看,片面执着于满足人性的需要,而忽视了「人性之恶」,是要付出代价的。史学巨挈卡尔波兰尼在其巨着《大转折》之中,就曾不厌其烦地以大篇幅回顾了英国历史上的《斯品汉姆兰法令》(Speenhamland law)。波兰尼发现,出台于1795年的英国这部法律,因为对穷人的补贴过于优厚,导致在济贫制度下出现了大批躺在福利之上的懒人。也由于补贴的存在,工厂将给予工人的工资降到极低的程度,低工资下的工人也就没有任何动机提高生产率。结果是,英国穷人的人数不仅未减少反倒有所增加,工厂的生产效率也降到历史低点。
道德自律属美好想像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随着共享单车的推广,市民眼界和素质的提高,这样的问题就能够解决。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事情如果到了要依靠道德自律的境地,那这件事情也多半做不好。国外的经验可以作为借鑒:2007年,法国巴黎推出了「单车自由骑」项目,但项目运作两年后,该活动已经累计丢失单车7800辆,被损毁的自行车数量高达11600辆,经营成本远大于预期。堂堂的欧洲之心巴黎,他们的市民素质还能提高到哪里去呢?
归根结底,共享单车与交通、房屋等公共服务一样,其属性仍是一种公共产品,所不同的只是谁在运营。也正是因为产品的公共属性,若没有相应的监管,个人的私慾就会不加节制地氾滥,进而导致「公用地悲剧」的产生--「搭便车」「公物私用」「侵占公共利益」,甚至变相的鼓励社会道德的败坏。从这个角度来看,「共享经济」的发展,只靠商家自身依靠新技术、新模式,成功的可能性仍旧不高。政府的适度参与仍是大势所趋。
眼下,在「共享单车」的热潮之外,新的「共享汽车」又来加入「共享经济」的大军,但新的忧虑也在慢慢聚积。「共享汽车」能否成功运作,「共享经济」能否再有新发展,能否吸取过往的经验教训,无疑十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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