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多项举措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6月16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普遍面临的办学经费短缺、生源和师资流失等困难,出台多项措施为民办幼儿园排忧纾困,促进民办幼儿园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着力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倾斜。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全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财政资金总额达到20亿余元。省财政及时将学前教育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综合奖补资金拨付到各类幼儿园,各地加快拨付2020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政策,对地方政府认定公布的达到相关办园标准、办园行为规范、且收费不高于一定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公办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资金由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保障运行管理各项支出,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

  强化税费减免的补贴功能,落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开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明确民办普惠园在师资培训、质量管理、评优评先、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在政府奖补、购买服务、税收减免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免除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租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协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按规定统筹落实好房屋租金、税费等方面各项优惠政策,确保疫情期间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行。

  强化金融机构的输血功能,助力民办幼儿园渡过难关。鼓励支持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加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效率。对于贷款到期、受疫情影响存在暂时困难的民办幼儿园,要求银行根据其申请,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幼儿园,银行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还本安排,助力民办幼儿园渡过难关。

  强化资助政策的兜底功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入学。江苏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积极探索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经济帮扶机制,年资助金额达到6亿余元。疫情期间,省财政厅、教育厅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在摸清疫情影响基础上,省财政统筹中央资金提前下达学前教育资助资金4000万元,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顺利入园入学,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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