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话题】首宗违国安法案判决具阻吓力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9月03日

香港首宗违反国安法案件,7月30日由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作出最后判决。案犯唐英杰于去年香港庆回归当日驾驶摩托车插「港独」旗冲撞警员;经裁定,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均罪名成立。根据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监十年,「恐怖活动罪」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唐犯两罪名成立,最终被判9年有期徒刑。

有香港法律界学者认为,判违反国安法首案唐犯9年属于轻判。笔者也认为应该採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及恐怖袭击罪案,方可彰显香港国安法威力。案犯唐英杰插「港独」旗是发起「号令」是表证,是煽动港独分子冲锋陷阵的标誌,但案犯驾驶摩托车冲击正在执法的警员就是煽动恐怖袭击并已付诸实施的恶劣行动。根据国际司法及相关法律,对打击有关罪案从重量刑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官应该以「煽动并实施恐怖袭击」为量刑基準或起点,即应该以10年以上为量刑起点,最高可判无期,而非从轻以「煽动分裂罪」的5至10年作选择起步及量刑边际。

此次主审法官量刑刚好接近香港国安法「煽动分裂罪」有关条例之量刑上限。这裏有辩方律师多次求情因素,亦有该案犯多次重複悔罪表白。审判结果体现了高院法官手下留情,及给予认罪案犯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给社会传达一个依法适度合理量刑定罪,及坚决执法打击违反国安法罪案的示範。将来若是再有干犯相关法律者,法官定不会轻饶,对香港社会也具有一定警示意义。

该日之判决可能由此确立一个违反国安法之量刑标桿,即:今后若是香港本地法院判决,将视罪案性质严重程度,最高量刑10年以下、5年以上。若性质特别严重,涉及煽动恐怖袭击,及分裂国家等严重罪行,则需由驻港国安公署处理,或移交内地法院审判,将视其罪案性质及严重程度,量刑最高可达10年以上或无期。香港高院法官判唐犯9年有期,对港独气燄有一定阻吓效力,但还欠缺打击力度,今后还需进一步观察相关罪案的社会影响。如果再有宣扬「港独」或恐怖活动者,可能会判得更重。(作者: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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