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心声】支持两步走推进香港国安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5月29日

文/全港各区工商联会长 卢锦钦

全国人大开幕,提出「决定+立法」两步走推进「香港国安法」,商界咸表支持。我们希望中央推出政策,维护香港的国家安全,这样才能维持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营商权益。

堵塞国安缺口

过去一年,在黑暴的威胁下,香港的法治和稳定受到严重破坏,「一国两制」遭遇严峻挑战,商舖被毁、市面萧条,商界蒙受了巨大损失,这一切皆因反对派长期与外国势力合谋,对国家进行分裂、颠覆、渗透和破坏的工作。香港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显着风险来源,必须出台相关法律,堵塞漏洞。

根据基本法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如果23条在香港立法,当可有效保障国家安全。可是,回归20多年来,受到反对派的干扰,特区政府一直未能履行宪制责任,完成23条立法,使国家安全留下一道缺口。而在目前的政治氛围下,反对派促意「揽炒」,议会闹剧不断上演,短时间内落实23条立法,相信可能性并不高。有鉴于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要审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议,推进「香港国安法」,这确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

利国利港利民之举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的基础上,採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推进有关工作。

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订相关法律。

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订相关法律并决定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

决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条,其中包括中央人民政府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港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并会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既然有专责机构负责国家安全法例的执行,有权有责,相信当能做出成绩,确保不法分子不会捣乱。另一方面,修例风波暴露本港的年轻人国家观念薄弱,易受外部势力利用,破坏香港的法治和国家安全,为此,实应加强教育,杜绝隐患,同时为人心回归做好工作。人大决定在这方面落墨,足见高瞻远瞩,我们乐见其成。

诚如习近平主席2014年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複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我们断不能使香港成为外国势力的桥头堡,任意破坏国家安全。只有维护了国家安全,才能维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建立「香港国安法」是利国利港利民之举,实在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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