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讲场】放过孩子吧!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0年05月29日

文/方想

日前,有人群在多个商场聚集闹事,期间出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童,身穿记者反光背心在海港城现场「採访」,事件令人震惊。

家长看管不力

一个刚刚升上中学一年级的孩子,在思想上并不成熟,也未有自我保护能力,却单独身处极为危险的闹事现场,正常人都会觉得太离谱,男童的家长首先要负上看管不力的责任。令人诧异的是,男童的母亲居然声称「採访」是让儿子「学习面对大场面」,还辩称她在「遥距关注现场」,以保儿子安全云云。这完全是不知所谓!举个简单例子,如果「遥距关注」就可以「保子女安全」,岂不是装个监控器就万事大吉,那幺大多数家长也不需要聘请家佣看管小朋友,靠「遥距关注」就足以解决问题了。事实上,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任何人故意袭击、虐待、忽略、抛弃或遗弃由他所管养、看管或照顾的16岁或以下的儿童或少年人,而导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均属刑事罪行,本港亦有多宗父母因分别把11至14岁的子女独留在家而被警方拘捕的案例,该名男童在没有家长的看管下独自外出到危险地方,其家长同样有机会触犯「虐待或忽略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罪行。至于「学习面对大场面」,什幺样的场面算「大场面」?真以为孩子在暴力冲突的现场,持一张所谓的「记者证」就可通行无阻,平平安安?那要不要送到一线现场报道黑社会开片,或者去战地採访?虎毒不食子,何以男童的母亲如此不堪?

媒体不负责任

令人愤慨的,还有那些鼓动孩子走到闹事现场「採访」的幕后之人,他们完全不顾孩子的安危,极度不负责任,行为实在可耻。该男童所属的「深学媒体」发表声明,称男童作义务性的採访,「不符合非法劳工之指控」,换言之,即男童在採访期间若被捕,或者不幸受伤或死亡,一切「后果自负」,把责任推得乾乾净净,简直无耻之尤;记协主席指「中学生记者」与普通记者的分别「只是年纪较轻」,又称对「学生记者」的最大保障就是「做记者应做的事」,轻描淡写带过事件。然而,这不是「年纪较轻」的问题,新闻採访是专业工作,记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胜任,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容易发生冲突的现场,根本没有能力去应对突发的情况,更别说进行採访工作,将学生视为专业记者,「无分别」地推到危险现场独自进行採访,是完全没有在意学生的人身安全。另外,又有谁来告诉孩子什幺才是「做记者应做的事」,教导他应该注意的事项,须遵守的操守指引,以及考虑过以年幼孩子的能力能否学以致用?退一步来说,就算孩子要「长见识」,也应由专业人士或家长带领、指导,而不是让他自己单独行动。

近来,在各种冲突现场,屡屡出现年幼孩子的身影,参与暴力行为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情况令人痛心和担忧。孩子是我们的未来,需要的是悉心呵护和培养,而不是鼓动他们冲上街头,置于无法预料或混乱的危险境地。放过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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