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覆核刘小丽议员资格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何子文

高院裁决取消梁颂恆、游蕙祯两人议员资格,而多名在宣誓时「玩澫」的「自决派」及「泛民」中人,其议员资格亦被市民入稟挑战。其中,在宣誓时宣读所谓「开创民主自决之路」的誓言,然后以极慢速度读出誓词,翌日再在社交平台撰文指「宣誓是虚伪的」的刘小丽,更是梁、游之后被取消议员资格的高危人士。

执法必须一视同仁

刘小丽龟速慢读誓言,与其日常说话明显不同,有不庄重之嫌,与人大释法的宣誓要求相违。而且她宣誓时宣读的所谓「自决之路」誓言,更公然违反《基本法》。人大释法已经表明,「自决」也与「港独」一样,刘小丽的所谓「自决」誓言与效忠《基本法》的誓言相违反,言行已经触及了「港独」界线。在涉及「港独」问题上,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有责任令「港独」没有生存空间。因此,特区政府主动提出司法覆核,既是名正言顺,也是责无旁贷。

高院裁决梁、游失去议员资格,主要是考虑到两人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均显示他们不承认「一国两制」原则、不愿依照《基本法》作立法会誓言,因而裁定宣誓无效,而法官的理据就是两人在宣誓时的种种言行。现在刘小丽同样没有依法宣誓,不但不庄重,更加上所谓「自决」誓言,并指「宣誓是虚伪的」,以证明誓词的虚妄,说明她是在发假誓或没有真诚宣誓,其言行已经证明她无意承认「一国两制」原则,亦无意依照《基本法》宣誓,在性质上与梁、游没有分别。执法必须一视同仁,特区政府既然已对梁、游提出司法覆核,断没有理由放过刘小丽。

各方均认为小丽高危

事实上,连立场亲近「泛民」的法律界人士亦直指其议席高危,例如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形容「刘小丽比较危险少少」,不但因为刘小丽曾在Facebook透露慢读意在令句子没意思,也因为其宣誓方式有点问题。港大法律学系首席讲师张达明直言,刘小丽在宣誓当日每隔数秒逐字读出誓词,更在宣誓后于自己的facebook专页发表针对宣誓的言论,对她极为不利,或令人质疑她并非真诚宣誓,令她要面对较大的风险。

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犯法都要承担责任,特区政府更有执行法律的责任。虽然现在已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刘小丽的议员资格,考虑到由市民入稟,在资源上及经验上都有所欠缺,而且行政长官肩负执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职责,对于违反《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的议员,特区政府应该直接出手,以彰显法治精神,亦显示特区政府打击「港独」的决心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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