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协定助益香港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如何为本港产品及服务业争取最大的国际市场空间,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怎样做呢?就是透过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磋商或谈判。文章刊登之时,我正在外访,出席秘鲁利马举行的第二十八届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
贸易协定形式多样
现时各经济体的贸易磋商或谈判均以多边、诸边或双边的形式进行。多边贸易协定是指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体制内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範。诸边协定则是指多个贸易伙伴自由选择加入的协定。双边则顾名思义,是一个贸易伙伴和另一贸易伙伴缔约。
世贸组织架构下的多边贸易体制是非常有效的开放贸易策略,是香港对外贸易的基石,原因是任何成员一经加入协定,便等同与另外163名世贸组织成员缔约。
然而,由于世贸成员间在农业议题及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等主要範畴上仍有分歧,多哈发展议程谈判进展缓慢。有见及此,香港积极与部分世贸组织成员,透过诸边贸易谈判,加快贸易自由化。
香港已签署《政府采购协定》和《资讯科技协定》,并正与部分世贸组织成员就《服务贸易协定》及《环保货物协定》进行谈判。《服务贸易协定》旨在推动参与成员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改善服务贸易的营商环境,促进成员间的经济发展及联繫;《环保货物协定》则提倡更多环保产品可以获得关税减免,从而为商界提供更多商机。
与各地谈判贸易协定
现时,香港正在积极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十国进行自贸协定谈判,争取谈判在短期内完成是我们的首要工作。该份自贸协定不但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亦包括一份投资协定。东盟整体而言是香港第二大贸易伙伴,与东盟缔结自贸协定,能促进香港与邻近地区更紧密的经济合作,亦可加强彼此的贸易和投资流动。
区域经济合作方面,香港一向积极参与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的事务。香港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经贸关系密切,任何进一步改善区内营商环境及便利贸易及投资的措施均会为香港带来机遇。
双边贸易协定方面,香港和内地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内地对香港服务业作全面或部分开放的部门有153个,占全部160个服务贸易部门的95.6%。而货物贸易方面,所有符合双方已商定的CEPA原产地规则的香港产品,可以零关税优惠进口内地。我们亦会争取于年内与澳门完成磋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亦分别与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和智利缔结了自贸协定。
「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当中,我们亦刚与格鲁吉亚和马尔代夫开展全面的双边自贸协定谈判。成功签订这些自贸协定,可让香港的货物和服务在这些新兴市场能享有更佳的市场准入条件。
另一方面,香港已经与其他经济体签署了18份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亦分别与智利、巴林、缅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及俄罗斯草签了投资协定文本,这些投资协定将会在双方完成内部程序后生效。现时,我们正分别与墨西哥、伊朗开展有关谈判。我们亦会加快与新兴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缔结投资协定,以吸引外商到香港投资,及加强保障港商在外地的投资,从而促进本地经济和就业。
概括而言,当《服务贸易协定》和与东盟十国进行的自贸协定谈判完成后,加上CEPA,香港将有超过90%的服务贸易受惠于开放措施。
未来,我们会继续从不同层面和平台积极推动与其他经济体的贸易和投资合作,若有合适而又能为香港带来益处的机会,我们定会积极考虑适时加入有关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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