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域法院7日就3名男子参与旺角暴乱一案宣判,其中2名男子被判监禁3年,1名被判处入教导所。
此案中的被告共有5人,其中3名被告杨子轩、罗浩彦及连润发于7月17日被裁定3项暴动罪罪名成立,其他两人脱罪。19岁的被告杨子轩当日被判入教导所,罗浩彦及连润发分别被判监禁3年。
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表示,香港人口稠密、交通繁忙,若发生暴动,蔓延速度非常快,可引致严重后果。法官考虑首被告杨子轩年仅19岁,认为改过自新对他至为重要,遂判处其入教导所。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数百名暴徒在香港旺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记者 周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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