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广泛听民意 充分显诚意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04月08日

从昨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国务院港澳办、中央驻港联络办连续3天在香港开展座谈、访谈等活动,就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广泛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相关座谈和访谈会共逾60场,邀请了来自特区政府和全港各界别约1000人广泛参与,力争最大程度、最大範围听取香港社会不同界别、各个方面和各阶层市民的意见,共同努力落实好全国人大「3.11决定」。

中央有关部门在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后,就立即来港举办多场座谈访谈活动,面对面直接广泛听取香港各界人士对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市民和特区政府的最大尊重和诚意。正如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在其中一场座谈会上所说:中央对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工作高度重视,在研究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过程中,邀请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专家、研究政治学的专家、研究世界上各种选举制度的专家一起进行研究。另外还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政府官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这次亦是「带着耳朵」倾听,为有效聚焦,他特别提醒讨论基础是人大决定,而不是在决定之外「天马行空」。

今次修法的一个关键是选委会的功能增加和规模扩大。如何正确理解「赋予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的必要性、合理性,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提出三点看法,一是选委会具有广泛代表性,可超越某个界别、某个地区、某个团体的利益局限性,使立法会更好地代表社会整体利益;二是这样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民基础就有了共同点,有利于处理好行政立法关係,维护行政主导体制;三是也可以有效地防止立法会被「港独」和激进分离势力操控或搅局,将有效维护国家及香港根本利益。这些重要观点有利增进社会对修法内容、路径的正确认识,有利让相关讨论朝着符合人大决定的正确方向推进。

始终,完善选举制度的初衷是为落实好「爱国者治港」,事关「一国两制」在港实践行稳致远,中央有责任从宪制层面主导完善选举制度,本港也有责任完成本地修法工作,确保新的选举制度符合人大决定和香港实情。连续三日在港密集听取意见,正是倾听民意、集思广益、汇聚民智的过程。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昨开宗明义所说:作为立法人,是抱着两种心态而来:第一是「闻异则喜」,在法律制定之前,越是听到不同的意见,我们越高兴。第二种心态是「不求满意」,一部法律在制定、修改以后,不求大家都满意,但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并遵守就是最好的法律。

从昨天首日座谈情况可见,来自本港不同界别人士都畅所欲言,从选委会的均衡组成、工作机制,到选举安排、治理人才培养等等,大家建言献策,观点各自精彩。有港人广泛积极参与,相信完善选制工作定可顺利完成。(今日时报评论员 赵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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