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有商有量才能订好标时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标準工时委员会昨召开会议,研究劳方提出每周最高工时44小时及超时补薪1.5倍的建议,由于资方意见分歧,想要获得共识,仍需时持续沟通。平心而言,标準工时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面对不同团体的不同诉求,实事求是地凝聚劳资双方意见,求大同、存小异,互谅互让,才是务实解决问题的做法。然而以现时劳资双方形同水火的情况来看,这项改善劳工福利的措施不知何时才能推出。应指出的是,制定标準工时的初衷,是照顾基层权益,劳方与资方协商,设法争取最好的待遇,当然应该;但若一言不合就不惜翻齘的话,则有违订立标时的初衷,无疑与促成劳工获益的目标背道而驰。

标準工时委员会的作用,是通过进行数据收集,谘询工作,进行科学化分析,寻求最大公约数,以此为依归就标準工时提出建议,交由政府作最终决策的参考。因此,标委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促进劳资双方沟通磋商,做好居中协调斡旋,争取达成双赢的机会,有利于找出一个各方接受的方案,推动标準工时订立。遗憾的是,劳顾会的6名劳方代表一直表现强硬,因为不满没有承诺为标準工时立法,多次杯葛标委会召开的谘询会议,亦不愿重返谈判桌,而是自行谘询劳工界意见,单独向政府提交报告,标準工时委员会居中协调的空间,被压缩至难有作为的地步。目前,劳方、资方形成各说各话的局面,双方矛盾加深,很难妥协。

事实上,标準工时是香港劳工权益保障的重要一环,确保户员的休息时间,额外工作有应得补偿是应有之义,有必要确立。数据显示,港人平均每周工作达52.2小时,远高于全球平均的44.6小时,工时之长,属世界前列,的确影响身心健康,以及牺牲与家人享天伦之乐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在曾经超时工作的户员中,约有51.6%的户员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多劳不能多得,无疑是不公平的。对资方来说,户员是公司的重要资产,订立一个合理的标準工时,可提高户员待遇,营造良好的劳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最终会回报公司本身。双方虽然会有分配上的沖突,但总体利益是一致的,同坐一条船。

因此,标準工时的订立也要顾及实际情况,须看到不同工时政策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好好作出平衡,维持在资方能承受的範围内。据推算,若以标时每周44小时为基础,超时补水为1.5倍,假设户员每月总工资金额不超过15000元计算,企业的每年薪酬成本将飙升近104亿元,约6990间企业将转盈为亏。一些中小企规模小,实力薄,抵抗风险和外部沖击的能力也相对较弱,一个「去到尽」的标準工时,只会造成企业倒闭潮,受害者亦包括户员,伤害的是本港经济。

工时政策兹事体大,要在捍卫户员利益和企业经营之间取得适当平衡,须劳资双方有商有量,达成共识,当中的关键之处,在于应避走极端,有推己及人,愿意妥协之心。双方闹僵关系,只会让标时订立原地踏步,苦的是久等不至的基层打工仔。

今日时报评论员周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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