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民意支持释法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1月30日
纵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无可置疑的权力主动解释《基本法》,但回归近20年来,人大实际上只对《基本法》作出过5次解释,充分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释法权的行使是非常谨慎和克制的。
游蕙祯和梁颂恆二人于议会宣誓时辱华「播独」,显然违反了《基本法》第104条的要求,已失去担任议员的法理资格。而在民族感情上,香港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以华人为主体组成的地方,游、梁二人作为中国土地上的立法会议员,公然侮辱国家民族,伤害亿万华人同胞的感情,所谓「士可忍,孰不可忍」,他们已成为香港之耻,在情感上亦已不容他们继续担任议员。
《基本法》第104条本来已很清晰了,从高等法院的判词可见,游、梁二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担任议员,释法不释法的结果都一样。但笔者仍然认同人大释法,这是一次很清晰的政治表态,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把一切的法律漏洞都堵塞了,再没有任何钻空子的空间。
鼓吹「港独」,羞辱国家民族的人,绝不能担任立法会议员,绝不能进入本港的政治体制之内!反对派总批评人大释法,但他们何不反省一下,如非个别议员刻意踩界,在宣誓时「玩澫」,引起全国人民的声讨,还有需要释法吗?所谓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愈大,当有人刻意违反游戏规则,有权力解释游戏规则的一方必然会作出反应,难道反对派会不明白吗?正如所有同学也老老实实遵守校规的话,哪里有解释校规的需要?从任何角度看,倘若释法是有政治责任的话,带头冲击《基本法》的反对派肯定是负最大责任的一方!
早前,「反港独、撑释法」大联盟于金钟政府总部外发起集会,在短短时间内,便号召了约5万名市民参加,群情汹涌,状况空前,人数上和热情上均远超反对派所发起的反释法集会。我们可以坚定地说,民意在「反港独、撑释法」一边,道理也在「反港独、撑释法」一边!
新界社团联会副会长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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