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得志涉煽动案 控方专家强调「光时」口号意味推翻政府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21年10月19日
谭得志于涉案活动期间带领搞事者叫喊「光时」共约168次。(资料图片)

揽炒派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去年涉嫌多次在街站叫喊「光时」等口号,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共14罪。案件今日(18日)在区域法院续审,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作供,再次以历史角度解释「光时」口号的起源及演变。刘重申,口号有认为「香港不属于中国」及「推翻政府并取而代之」的意思。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审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代表。周天行继唐英杰案后,再次传召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作供。刘表示,「光复」的历史意思是取回或恢复失去的国土、政权、城市等。近千年来(由三国时代至现代中国)「光复」的意思如一,在香港的情况是指「香港政府是被敌人(中国国家政权)所控制的政府」又或者「香港政府并非属于中国国家政权的政府」,断定其面对的政府为敌人或外族所控制的政府,即是指「香港不属于中国」。而「时代革命」一词意指,不接受当时的政权或社会制度,需要採取手段去改变当前的香港政权或社会制度,从而造成时代的改变,即从当权者手上夺回香港政权,「推翻政府并取而代之」。周天行同时播放前年7月21日晚上中联办外及至去年多次示威活动片段,呈现「光时」政治语境,刘智鹏认同口号语境字义自2016年梁天琦提出后始终如一,支持其报告结论。

48岁「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共被控14罪,包括在去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準的集结及发表煽动文字;去年1月19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去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货对开举行或召集未经批準公众游行、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及发表煽动文字;及在去年3月至7月的多次九龙街站中,5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和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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