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未补地价公屋下月判刑 女户主筹180万补地价

来源:新闻中心作者/编辑:编辑 2016年12月05日

今日时报网12月5日讯(记者叶汉亮报道)一家四口涉滥用公屋资源,父母涉及非法出租未补地价公屋,案中母亲早前承认欺诈罪,原今日判刑,惟被告希望可有更多时间筹180万元作公屋的补地价,法庭押后至明年1月3日判刑。其子女则讹称与外祖母同住获派公屋,案中任邮差的儿子早前认罪,将于下周一(12日)判刑。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许惠想已被还押3星期,对被告而言是一个恐怖经历,被告学历虽然只有小六程度,但多年来一直进修及捐助慈善机构,包括无国界医生、绿色和平等。辩方续指,被告家人会合力筹钱为被告偿还补地价的金额,而被告丈夫的胞姐为刚退休的惩教处高级职员,她亦会协助被告偿还款项,并须要两星期时间準备缴付。

主任裁判官吴蕙芳明言,即使被告偿还金额,仍有机会判处即时监禁,被告继续还押,并将案押后至下月3日,以待被告偿还180万元补地价金额。

案情指,被告许惠想(53岁)与丈夫及子女在90年代申请公屋,并于2014年透过「租者置其屋」以约15万购入单位。被告于2010年至2015年间,未向房屋署缴付地价而非法出租一个粉岭祥华邨的公屋单位,五年赚取约26万租金,被告早前已承认一项欺诈罪。被告许惠想丈夫林敏华(60岁)则于本案中获撤销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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